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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08 17:50  





壓力管道設計基本規定
本規定根據國?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TSGR1001-2008《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設計許可規則》制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稱壓力小于或等于42MPa的工業金屬壓力管道及非金屬襯里的工業金屬壓力管道的設計。非壓力管道的設計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本規定不適用于GB/T20801.1-2006《壓力管道規范 工業管道》部分:總則.4條規定的管道范圍。
壓力管道,是指醉高工作壓力大于或等于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蒸汽介質或者可燃、、有毒、有腐蝕性、醉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介質,且公稱直徑大于25mm的管道。
工藝管道及儀表流程圖(PID)
1)應畫出本車間(或工段)的全部設備并注明設備位號。同類型的設備一般按實際臺數畫出,能夠表達清楚的也可簡化表示。
所有管道必須標注以下內容:管內介質代號、管道順序號、管道等級(特性)代號、管道規格、管道絕熱要求、管內物料流向。壓力容器設計必須掌握的知識問答《容規》和GB150-98對壓力容器的范圍如何劃定。帶有伴隨管的物料管道應標注伴隨管內的介質代號、管道等級(特性)代號、規格和根數。帶有夾套管的物料管道應標注夾套管內的介質代號,夾套管的材質和規格。
道軸測圖
1 管道軸測圖不必按比例繪制,但各種閥門、管件之間比例要協調,它們在管段中的位置相對比例也要協調。
軸測圖繪制要求可參照HG20519-92《化工工藝設計施工圖內容和深度統一規定》管道軸測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