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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8 12:08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個人傷殘鑒定
勞動者在1年以內提出申請的,需要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準備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和勞動者在醫院就醫的診證明。
什么是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是指傷后傷殘程度的鑒定。傷殘鑒定包括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工傷事故傷殘鑒定,其它類型的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是為了科學量化受害人因遭受各種形式的損害造成器缺損、功能障礙和心理障礙,進而導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的喪失程度。
傷殘鑒定是以人體功能喪失程度或以是否遺留有后遺癥為主要依據的司法鑒定。該鑒定項目是交通事故、勞務受害等侵權責任糾紛案件中為常見的司法鑒定項目,其是計算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賠償項目的重要依據。
進行傷殘鑒定的時間:
進行傷殘鑒定應在治終結之后,即以事故直接所致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治終結為準。是否治終結由具體治機構確定,當事人若對治終結的意見不一致,可以由法組織相關專業人員進行鑒定。
什么時間做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應在治終結后進行,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或更長時間,但若傷情已經穩定可以根據醫機構的建議提前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申請評定傷殘等級。體內有固定物的要等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傷殘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