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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19 07:06  





保險理賠糾紛我們該如何避免
保險理賠糾紛 我們該如何避免理賠糾紛呢? :如實告知,如果如實告知進行正常承保了,不管是哪家保險公司理賠的時候肯定都是很快的,也不會產生糾紛。 第二:了解購買自己購買保險的保險責任。即便別人說的天花亂墜,保險合同中沒有寫到那都是不算數的。 如果確實遇到理賠糾紛,可以通過以下四種方式解決: 1、投訴:向保險公司進行投訴,可以查詢各個公司電話催促處理。 2、撥打保險消費者維權熱線12378,或是親往當地銀保監會投訴。 3、仲裁:仲裁會邀請保險專家來處理糾紛,一般能得到公正合理的解決。 4、:如果雙方對理賠有嚴重分歧,可以通過來解決。

投保人應向保險公司了解需要準備的單證
投保人應時間報案 所有保險產品的索賠都是有一定期限的,因此投保人想要維護自己的權益。的就是要在時間與保險公司及時建立聯系,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壽險公司并提出給付保險金申請。 當被保險人發生疾病、傷亡等保險事故時,一定要立即通知壽險公司,否則保戶有可能要承擔因遲緩通知而致使壽險公司增加的調查費用。而被保險人達到領取保險金的年齡時,保戶為了自身利益,當然也應及時向壽險公司提出給付保險金申請,而意外險的投保人發生意外傷害或住院后,投保人本人應及時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或者委托相關人士與保險公司建立聯系,在3日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同時,投保人應向保險公司了解需要準備的單證,以便保險公司快速理賠。

解決車輛保險理賠糾紛之我策
解決車輛保險理賠糾紛之我策 筆者認為,解決我國汽車保險理賠中存在的高保低賠、理賠時效慢、理賠服務差等問題,需要廣大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保險公司、門、保險行業協會以及整個社會的共同協作及努力。 一是建立科學的理賠服務機制,提高保險理賠的效率,優化理賠服務意識。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解釋之規定,修改現有不合理保險條款,廢除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違背的霸王條款,完善與現行市場體制不配套、制約保險理賠效率的落后條款。 二是加快對我國現有“空白地帶”的相關法律法規立法建設。對相關法律法規的不足及相互沖突部分進行有效調整,保障各項法律法規相互協調統一,使保險理賠有法可行。組建保險公司的快速反應機制。 三是發揮保險行業協會的指導與規范作用。保險行業協會應加強自身建設,明確和完善協會的職責,搞好行業自律與指導。四是投保人在購買保險時應提高保險合同的審定義務。在投保時要注意細節,了解投保險種的賠償范圍,避免在與保險公司出現車輛保險理賠糾紛。發生保險事故后,及時報警和通知保險公司并做好現場保護,為日后的理賠贏得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