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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17 06:40  
截至今年6月,全國充電樁保有量已達100萬臺!
之前國家電網放話稱2020年電動汽車充電樁將覆蓋全國,所以可見今年充電樁布局的速度之快。7月10日,中國電動充電基礎設施促進聯盟發布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6月,聯盟內成員單位總計上報公共類充電樁已經達到41.2萬臺,從2018年7月到2019年6月,月均新增公共類充電樁約11656臺,2019年6月同比增長51.5%。但是有些居民太過離譜:小區內鸞停亂放、占用樓道、堵在小區門口等等,小區內的汽車有時候都堵在那里出不來,令車主們苦不堪言。
就現在國內的布局情況來看,我國目前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區域比較集中,前十省市北京、上海、江蘇、廣東、山東、浙江、河北、安徽、天津、湖北建設的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占比達75.3%。與此同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充電電量集中度也較高。其中電量流向主要以公交車為主,乘用車占比同樣較高,環衛物流車、出租車等其他類型車輛占比較小。與上月相似,從運營商角度來看,集中度也較高。截止到2019年6月,全國充電運營企業所運營充電樁數量超過1萬臺的共有7家,這7家運營商占總量的89.8%,其余的運營商占總量的10.2%。此外,根據聯盟數據,截至2019年6月,67.52%已配建充電樁,32.48%未配建充電樁。其中未配建的原因中,居住地物業不配合與居住地沒有固定停車位是主要原因,其中還有一部分是有專用的充電場地充電,還有一小部分是因為工作沒有固定停車位及居住地報裝接電難度大。關于接電的問題,如果是在小區里,是要與物業溝通,并且大部分小區都是必須由物業安裝,是不允許住戶私自安裝的。而汽車樁的功率較大,用電是一個必須提前去申請的問題,可能還會對場地有要求,所以未配建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建議電瓶車集中停放區域統一設置充電樁現相關部門已經提出“禁止電動車輛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內停放和充電”制定相關條例,從安全角度來說,在這些地方停放或充電,肯定是存在安全隱患的,如果因此引發火災,造成嚴重后果,相關人員要負法律責任。
累計來看,2019年上半年,充電基礎設施增量為19.4萬臺,同比增加32.6%,公共類充電基礎設施與隨車配建充電設施穩定增長。截止2019年6月,全國充電基礎設施累計數量為100.2萬臺,同比增加69.3%。看過這個數據后,雖然數量已經很大,但想要在2020年覆蓋全國還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其實在整件事情中,生廠廠家和買家都各有損失,但我們充電樁廠家卻是絲毫不受影響的,可以說是觀戰者也可以說是贏家。
“電瓶車充電”引起安全事故,常常見到那樣的報導
“電瓶車充電”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經常看到那般的報道,一次次由于“電瓶車充電”造成安全生產事故讓人心驚膽戰。絕大多數居民對亂拉電纜對“電瓶車充電”存有的風險心領神會,但由于心存僥幸心態,仍然進行違規操作,后造成不幸。
針對沒有物業管理公司或是負責人企業的,管轄區城鎮市、社區服務中心理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辦國辦下發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行政規章,具體指導協助村委會、社區居委會明確電瓶車停車、電池充電安全消防技術人員,貫徹落實管理方法義務。有標準的居民小區、樓院,理應聯系實際設定“電瓶車充電”停車場地。所以,有了充電站之后,只需要將車子推到充電站去充即可,簡化了居民的充電過程。
“通知”所指的電瓶車包含電動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對違背本通知的個人行為,組成違背消防管理個人行為的,門將依規給予懲罰;造成火災事故,導致嚴重危害,構罪的,單位受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