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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3-20 13:19  





“環評”是政府要求的,各項目需完成環評報告并上報至環保局。環評通過環保局審核后會公示在網站上(但是,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再組織評審,評審通過后項目才能開始建設。
環評報告對企業很重要,環評通過環保局評審、批復后,后續日常生產、環保管理中還要用到。沒有環評也沒法進行環保竣工驗收。
環評分類說明:
1.
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評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方面、詳細的評價。
2.
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輕度影響的,應當編制環評報告表,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3.
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驗收報告包括哪些內容?
驗收報告分為驗收監測(調查)報告、驗收意見和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三項內容。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如實查驗、監測、記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和調試情況,編制驗收監測(調查)報告。驗收意見包括工程建設基本情況、工程變動情況、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驗收結論和后續要求等內容,驗收結論應當明確該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是否驗收合格。
驗收完成后要及時完成的事?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第十四條 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建設項目,排污單位應當在項目產生實際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國家排污許可有關管理規定要求,申請排污許可證,不得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建設項目驗收報告中與污染物排放相關的主要內容應當納入該項目驗收完成當年排污許可證執行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