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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11 12:33  





隨著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們工作節奏的加快,企業的工作量也在逐漸增多,不少企業開始選擇勞務外包公司減輕負擔,從而集中精力投入到主要的工作之中去。企業在選擇合適的勞務外包公司時,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綜合考慮。
一,勞務外包公司的實力
外包公司的實力,是企業選擇與哪家勞務外包公司合作的一個參考條件之一。企業應詳細的觀察備選勞務外包公司的資質、信用、口碑、人員規模、行業經驗等,面對幾十上百家的的勞務外包公司,貨比三家是必要的過程。
第二,勞務外包公司的行業經驗
企業做外包需選擇一家有豐富行業經驗的公司合作,一般來說,成立時間越長,經營越久的勞務外包公司,行業經驗就越豐富,人員業務水平也相對有保證。
第三,勞務外包公司擅長的領域
每家勞務外包公司擅長的領域都會有所區別,所以企業需要根據自身需求選擇擅長相對業務的勞務外包公司。
勞務外包常見的用工風險及防范措施
企業選擇勞務外包這種方式主要是可以降低用工成本、提高企業運營效率、轉移法律風險、獲得專業的服務優勢,畢竟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情是好的。雖然勞務外包對企業的幫助有很大,但是在使用過程中還是會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我們應該如何防范呢?
風險一、發包企業與外包人員無隸屬關系卻按照外包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福利待遇、加班費、外包單位的管理費核算外包費用,容易引發勞動爭議。
防范措施:
外包合同是發包方(企業)將某個項目外包給承包方(外包單位),因此在對服務外包項目進行核算時,需要按照項目單價或者項目整體進行核算,而不是按照外包人員數量、工資等方式核算。
風險二、外包單位不與外包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外包單位作為外包人員的用人單位,有義務與外包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既存在需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風險,也存在外包人員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風險。
因外包人員的工作地點在發包企業,為避免牽連發包企業,發包企業需監督外包單位與外包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外包單位提供加蓋其公章的勞動合同復印件或提供外包人員勞動合同明細單(包括簽訂時間、合同期限、合同起止日期等)。
如勞動合同到期,發包企業還應監督外包單位及時與外包人員續簽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
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2崗位范圍
國家發布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二章用工范圍和用工比例第三條規定:用工單位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
1.臨時性工作崗位
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崗位。
2.輔助性工作崗位
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
3.替代性工作崗位
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