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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19 18:32  





基坑近南側開挖范圍全部在土層內,土方分層開挖、分層支護。圍護結構采用φ1 200 mm@1 500 mm灌注樁+5道高壓旋噴土錨,土錨豎向間距3.1 m,水平間距1.5 m,樁底進入微風化巖至少0.6 m(中i風化巖至少1.6 m),圍護樁后采用2排高壓旋噴樁止水至巖面(圖3)。
4)基坑南側為排水隧洞盾構出洞位置。結合施工范圍紅線及盾構施工的埋深要求,表層采用一級放坡卸土至+2.5 m。深層圍護采用φ1 200 mm@1 500 mm灌注樁+4道支撐。
深基坑的支護結構通常是臨時性的結構,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建設部門的經濟投入,造成資源的浪費,同時,這種臨時性的支護結構并不能確保工程的安全可靠性,一旦操作不當就會造成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帶來極大的損失。
方案調整后的優點為:取消了基坑南側原混凝土支撐形式,調整為分級放坡開挖方式,使該區域土方開挖與整體基坑土方開挖更加協調。取消了中間格構柱,便于基坑范圍內巖層爆i破施工的進行。同時,也更加有利于基坑南側局部深坑的處理。雖增加了部分土方開挖量,但綜合總體施工效率來看,施工效果優于初步方案。
在熟悉相關資料就可按以下步驟進行基坑支護方案設計: 1 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地下室底板布置圖(及樁基礎平面布置圖),確定基坑各位置的基底的相對標高,并根據建筑物±0.00標高計算算出基底開挖標高。同時確定基坑開挖底邊線。 2 把下室底板布置圖或樁基礎平面布置圖拼接到總平面圖中,根據建筑物總平面布置圖及地質資料中基坑鉆孔實際標高,確定周邊建筑物、擬建場地、道路現狀標高。 3 根據基底標高與周邊建筑物、擬建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