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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8-07 22:51  







從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咨詢信息公告秒懂政府采購
從采購機構來講,可以減少其工作強度,使其從日常煩瑣的事物中解脫出來,以便騰出更多的時間從事市場調查和政府采購事業謀劃。由于有了比較固定的供應商,可以減少以往的重復招標帶來的不必要費用開支,達到節約資金的目的。從供應商來講,其通過公開形式被確定為供應商后,不僅有了比較穩固的大購買者,節約了大量的促銷費用,而且政府采購中心能及時結賬,避免了債務拖欠,大大地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同時由于自己能夠作為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咨詢的供應商,提高了本企業的度和信譽度,因此,也必然帶來相應的市場效應與效率。
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咨詢采用綜合分評分法
采用低評標價法的不存在打分問題,開標后各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咨詢供應商報價都很清楚,因此也不存在告知其排序問題。只有采用綜合分評分法的,才涉及到評審得分及排序。該法條明確規定了,僅告知本人的得分及排序,因此實踐中很多供應商采用公告方式一并告知的方式是不合法的。即使是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未告知未中標人本人的得分及排序,也不屬于明令禁止的一項之列,只能算其兜底條款“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情形”。
門對此類投訴的處理(投訴成立)一般都是責令改正,來個警告而已,傷皮不傷肉,因此投訴人以此為由投訴實質上屬于損人不利已的行為,對自己沒有任何意義。對于異議與投訴,小編認為就好比打仗,你拿刀往敵人身上捅,只要不捅到要害,捅一百刀也不如人家秒插心臟來得快。因此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咨詢供應商在準備投訴材料及投訴事項時,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爭取做到一招致敵,出刀必見血,要不鳴則已,一鳴驚人。作為政府采購高行政監督部門發布的政府采購信息公告,天生具有風向標作用。因此作為政府采購當事人及相關從業者應當認真學習每一則公告信息,并舉一反三。
比如兩論證一方案的內容及審批程序否合法合規,是否涉及違規違規舉債等風險,是否“BT”違規運作模式;項目采購流程及采購文件是否符合招投標法貨采購法,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咨詢項目合同及協議是否違規內容,各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公平,違約責任是否明確等,都需要的法律人士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準確把握法律問題,避免出現法律漏洞和法律糾紛。
由于我國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咨詢沒有統一立法,但政策文件繁多復雜且不斷變化,參與的各方對PPP政策和法律的理解不同,容易產生理解上的歧義進而產生矛盾和糾紛,更影響項目的依法順利推進。有法律人士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為雙方解釋清楚政策法律,分清雙方的權利義務,就能順利化解糾紛。如項目前期手續不全導致的項目公司未及時完成融資或導致工期延誤,如何界定各方的違約責任?中標聯合體不全部入股,是否符合招投標法的規定?存量資產的處置如何做到依法合規?方在項目公司中的一票否決權如何正確行使?這些問題都需要律師的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和幫助。而這些都是其他公司不能替代和提供服務的。
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咨詢項目合作周期較長,涉及問題多,客觀情況市場和政策變化多,矛盾糾紛隨時可能發生。而PPP又無專門立法,當出現各類違規問題時如何準確界定和有效處理,才能做到依法合規,這也是法律咨詢服務的關鍵所在。如:由于材料漲價,造成項目總投資嚴重超概算的問題,如何認定是否違反招投標法或采購法?是否需要重新采購?項目建設內容建設范圍、總投資、財承等發生重大變化,如何認定方是否依法履行了變更的法定決策程序?社會資本中選后自行其關聯企業、子公司、等第三方代為履行出資義務等行為導致項目被認定違規,進行整改再談判?如何依法追究一方的違約責任?
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咨詢項目通常具有投資金額大、合作周期長、法律和政策制度涉及面廣、管理環節多等特點,應當始終堅持全生命周期的規范操作、嚴格管理,有序推進。借助不同領域第三方服務機構智力成果,發揮其在PPP全生命周期中決策咨詢、審核復核、論證鑒證、建言建議、監督評價等方面的相關作用,是促進全省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咨詢項目科學決策、順利實施、規范管理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化解行政風險的重要途徑,對提高PPP管理能力、管理質量和管理效率,推進全省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咨詢模式高質量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本意見所稱第三方服務機構,是指接受項目所在本級門、實施機構等單位委托,為PPP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相關服務的機構。第三方服務機構包括但不限于: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咨詢咨詢機構、工程造價咨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采購代理機構等。第三方服務機構由項目所在地本級門、實施機構根據有關規定選擇確定。
勝任。第三方服務機構應當掌握PPP管理相關政策規定,熟悉具體PPP項目涉及的行業領域,具備財政預算管理、工程建設、采購、投資融資、項目運營、績效評價等PPP管理相關政策知識,具備較為豐富的實操經驗。能夠持續保持并不斷提高相關領域的水平,滿足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咨詢項目服務要求。
第三方服務機構接受門、實施機構委托,應當勤勉履職,審慎開展相關工作。在服務過程中應借鑒以往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咨詢目服務實操經驗,主動發揮技術優勢,在充分了解項目背景、前期手續完備、調研數據等文件資料的基礎上,嚴格遵循法律法規、政策制度和行業規范,審慎出具服務成果。第三方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成果,應當加蓋公章,并有2名以上從事本項目的有資質人員簽字確認。
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咨詢項目合同,是指社會資本方(以下簡稱企業)與方依法依規就PPP項目合作所訂立的合同。近年來,PPP項目合同日益普遍化、運作方式也日益多元化,如何對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咨詢項目合同進行準確的會計處理成了實務中的難點。企業在進行會計處理之前,應根據合同約定識別其履約義務,如果既提供PPP 項目資產建造服務又提供建成后的運營服務和維護服務,應根據《企業會計準則4 號——收入》的規定,識別合同中的單項履約義務,將交易價格按照各項履約義務的單獨售價的相對比例分攤至各項履約義務。
企業有權收取可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即金融資產模式;企業有權向獲取公品和服務的對象收取費用,但收費金額不確定,即無形資產模式;同時包括金融資產與無形資產的混合模式。下文主要就企業提供建造、運營以及維護多項服務時,對金融資產模式與無形資產模式下會計處理的區別展開探討,并結合案例分析對這兩種模式的會計處理結果進行比較。
金融資產模式下,交易的實質是方購買企業建造服務所形成的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咨詢資產,通常以分期付款的形式支付現金對價,PPP資產在未來的經濟利益流入仍由享有;而無形資產模式下,交易的實質是將PPP資產的未來經濟利益流入權授予給企業,而企業要獲得特許經營權的代價是提供建造服務并形成PPP資產。無形資產模式下可以理解為兩項交易,即企業以建造服務為對價取得PPP資產的特許經營權,然后通過運用PPP資產的特許經營權在未來取得經濟利益流入。
在合同期間,如果企業提供建造、運營服務,企業在整個合同期間的經營業績構成會因金融資產和無形資產模式而有所不同。金融資產模式下,因企業運營期間不向公品使用者收費,其向收取的對價絕大部分是建造服務的對價。方會依據項目的總投資額(可能會因竣工驗收后的決算報告金額進行調整)、建設期的資金利息、以及合理的投資回報率測算一個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