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0-07-26 15:03  





但我國對外勞務輸出的總體規模無論與整個國際勞務市場,還是與其他勞務輸出大國相比,都存在著較大差距。據國際勞工組織估計,2010年全球每年的流動勞務約為3000萬—3500萬人,我國勞務輸出總量僅占其中的1.5%左右。由于個人的勞動關系及檔案、社會保險關系全部建立在勞務派遣公司,一個用人單位派遣期滿,能夠毫無障礙地進行流動,重新選擇更能發揮自身才能的工作崗位。我國的勞務輸出規模遠遠沒有發揮我國勞動力數量優勢。我國與亞洲其他主要勞動力輸出國相比,也存在較大差距。是亞洲的勞務輸出國,正式登記在冊的海外勞工有450多萬,占其勞動人口數的14.3%,每年寄回國內的外匯收入均在50——70億美元之間[6]。而我國外派勞務匯回或帶回國內的外匯收入不足20億美元。


明確勞務派遣崗位性質以防濫用
在2008年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勞務派遣僅限于在臨時性、輔助性和可替代性崗位中實施;然而在現實中,勞務派遣趨向“長期性、任意性、普遍性”,大有取代勞動合同趨勢。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身工作和發展需要,通過正規人力資源派遣服務機構,派遣所需要的各類人員。全國總工會在2011年曾就國內勞務派遣進行了專門調研,結果顯示,全國勞務派遣人員總數已經達到6000多萬,占國內職工總數近20%,比此前人社部公布的數據多出逾一倍,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過2/3的員工都屬于勞務派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