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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8-20 13:55  





環境現狀調查應反映環境特征
應概括地反映環境影響評價的全部工作成果,突出重點。工程分析應體現工程特點, 環境現狀調查應反映環境特征,主要環境問題應闡述清楚,影響預測方法應科學,預測結果應可信,環境保護措施應可行、有效,評價結論應明確。文字應簡潔、準確,文本應規范,計量單位應標準化,數據應真實、可信,資料應翔實,應強化先進信息技術的應用,圖表信息應滿足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和環境影響預測評價的要求。

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流程:分析判定建設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流程:分析判定建設項目選址選線、規模、性質和工藝路線等與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政策、規范、相關規劃、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及審查意見的符合性,并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fu面清單進行對照,作為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環評報告書,全稱環境影響報告書。是由具有相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對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編制的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全方面評價的一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生態影響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fa》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指導和規范生態影響評價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生態影響評價的一般性原則、方法、內容及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建設項目對生態系統及其組成因子所造成的影響的評價。區域和規劃的生態影響評價可參照使用。本標準是對《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非污染生態影響》(HJ/T 19-1997)的次修訂,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非污染生態影響》(HJ/T 19-1997)廢止。
全體環境的質量不是由環境諸要素的平均情況決議,而是受環境諸要素中那個與zui優情況距離大的要素的操控。這就是說,環境質量的好壞,取決于諸要素中處于“zui差情況”的那個要素,而不能夠因其他要素處于好的情況得到補償。因而,環境要素之間是不能彼此代替的。一處環境所表現出的性質,不等于組成該環境的各個要素性質之和,而是比這種“和”豐厚得多,雜亂得多。環境諸要素之間彼此聯絡、彼此效果構成環境的全體效應,這種全體效應是個別效應基礎上的質的飛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