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0-08-08 17:55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變更實務
通過上文分析可知,在就《公司的法》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而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變更時并不需要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但問題是,如果沒有工商變更登記,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變更當如何操作,該等股權變更登記是否還存在可供公開查詢的機構,其變更行為的公示公信又如何體現。
昆明晨馳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能為客戶提供周到的會計、稅務、管理咨詢服務。

《公司的法》關于整體變更中“折合的實收股本總額不得高于公司凈資產額”的要求應視為在整體變更折股時對是否符合《公司的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規定的細化,其并不表示整體變更按照《公司的法》股份公司設立程序進行。

考慮到《公司的法》修改后對整體變更的操作缺乏具體規定及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編報規則2號——公開發行證券的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中要求律師對發行人創立大會及各發起人股東所簽署的發起人協議等事項發表意見,且申報文件目錄中要求將發起人協議作為申報文件進行申報,出于謹慎性考慮和參照過往案例的習慣,目前A股的市場披露的整體變更方案一般還是參照1993年《公司的法》的要求按股份公司發起設立的方式執行

根據中國證監會股飄發行審核標準備忘錄第二號《次公開發行股飄公司資產評估資料審核指引》的規定,有限公司在變更為股份公司時可以進行資產評估,但由于變更前后雖然企業性質不同但仍為一個持續經營的會計主體,適用《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9條及《企業會計制度》1條的規定,不應改變歷史成本計價原則,資產評估結果不應進行帳務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