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0-10-30 07:18  
江蘇平和成律師事務所律師知識結構豐富、有著廣泛的人脈基礎和社會資源,工作勤奮、認真、已經贏得了廣大客戶的良好贊譽,為企事業單位常年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對顧問單位業務活動,內部經營管理和重大投資決策中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
參與顧問單位各類經濟與貿易合同的談判、簽約,協助草擬或審查、修改各類合同、章程與其它重要法律文書。
作為顧問單位的代理人參與有關經濟糾紛的和解、調解、仲裁、;
協助顧問單位培養法律人才,建立法律事務機構,并指導開展工作。
人yuan民事審判di一庭庭長程新文還表示,根據這部解釋,在夫妻雙方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未約定歸各自所有,或者雖有約定但zhai權人不知道該約定的情況下,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zhai務,都應認定為夫妻共同zhai務。那么,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而委托調查的取證時,都需要注意這些事項:一、婚姻diao查取證的功能在離婚的案件中,diao查公司一般都是提供兩個方面的服務:1、提供hun外qing的證據收集調查的服務。如果未舉債的夫妻另一方認為該zhai務不屬于夫妻共同zhai務,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證明責任。
“當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所負的zhai務,尤其是數額較大的zhai務,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疇時,認定該zhai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zhai務的標準,是zhai權人能否證明zhai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在挽回婚姻的案件中,也是需要收集一些證據的,因為萬一挽回失敗,這些證據就是以備離婚時所用。”程新文說,“如果zhai權人不能證明的,則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zhai務。”
據了解,該解釋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釋施行后,人yuan此前作出的相關解釋與本解釋相抵觸的,以本解釋為準。
在婚姻的存續期間,一方與與第三者之間的聊天內容都是男huan女愛之事,這時的另一方則提起了離婚,并要求配偶對自己的損害賠償。那么,這種情況下,聊天記錄可以作為離婚賠償的證據嗎?
聊天記錄要想作為離婚賠償的證據,就需要能夠證實第三者的身份,并且聊天記錄的內容要能夠表明一方有重婚或與他們同居的事實,這樣才能認定對方的過錯。法yuan認定一方出gui的證據形式一般都有:
1、當事人自認的曾經發生hun外情行為的保證書、道歉書以及悔過書等書面的證據。
2、能夠直接的證明夫妻一方與其他異性發生了不正當的兩xing關系,并且有照片和和視頻等資料。
3、能夠調查到實名認證并且屬實的tong話記錄、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相關的資料內容。
在婚姻中發生這樣的情況時,無過錯的一方在損害事實發生的時候要及時的留存證據,然后依法維護自身的權益。
離婚賠償的程序是
1、符合婚姻法的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定向人yuan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的同時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
3、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中,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yuan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