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0-08-08 12:29  
進出口許可證是由國家有關機關給進出口商簽發的允許商品進口或出口的證書。進出口許可證制度是我國及世界各國普遍采用的對外貿易管制手段之一。采用進出口許可證制度,商品的進出口都要在申領了許可證以后,方可對外簽訂合同或辦理訂貨手續,沒有許可證,一律不準進出口。進出口許可證的主要內容包括: 商品名稱、規格、數量、進出口商國別、期限、總值、運輸方式、貿易方式和支付方式等等。
資格條件編輯
(一)企業應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外貿流通企業成立時間一年以上,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商年檢并通過年檢。
(二)注冊資本(金)外貿流通企業不低于300萬元¥;生產企業不低于200萬¥(生產企業可視情況放寬條件)。
(三)已辦理稅務登記,依法納稅,按國家規定辦理稅務年檢并通過年檢。
(四)該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在3年內未曾擔任過被撤銷對外貿易經營許可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六)供銷合作社企業
授予供銷合作社企業進出口經營權的目的是加快供銷合作社的對外開放,強化供銷合作社為農業、農村和農民服務的功能,推動中國農業的產業化,提高農產晶的附加值,發展創匯農業,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申請進出口經營權的供銷合作社企業應具備的條件如下:
沿海地區企業的年銷售額應達到10億元以上,中西部地區企業的年銷售額應達到3億元以上,其中為農民生產和生活服務的年銷售額占該供銷合作社企業年銷售總額60%以上,已扶持當地農民建有3個以上的專業合作社,或建有1個以上的出口骨干商品生產基地。
獲得進出口經營權的供銷合作社企業,其進出口業務的范圍原則上與其經批準的國內業務經營范圍相一致,但不經營國家組織統一聯合經營的16種出口商品和國家實行核定公司經營的14種進口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