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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4-09 07:53  





撰寫證明材料一定要充分,以證明項目是符合高新技術標準
在審核企業項目的時候,會查看項目的名稱、證明材料、說明等是否滿足標準。所以在撰寫證明材料一定要充分,以證明項目是符合高新技術標準。如果認為項目不屬于高企的研發項目標準,那么在研發費用投入上就會把此項目的費用去掉,而研發費用減少,除以總收入比例也會降低,高品收入指標也是如此,所以都會存在一票否決的可能。我們在申報的時候盡量將“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盡可能提高,以防所申報的項目部分被否決掉,企業的研發費用指標也能達到申報的標準。

企業沒有自主知識產權,需要以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主
企業沒有自主知識產權,需要以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注意:已取消以五年獨占許可的形式獲得知識產權。權人除本企業外另有其他企業或個人,需要其他權人出具知識產權未使用說明并聲明放棄使用知識產權用于后續高企的申報。企業的知識產權沒有下證書,如果已經獲得授權通知書并可以提供繳費證明,那么也是可以使用的。

研發形成的“產品”,如何處理?
研發形成的“產品”,如何處理?
企業取得研發過程中形成的下腳料、殘次品、中間試制品等特殊收入,此類收入均為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收入,在計算確認收入當年的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時,應從已歸集研發費用中扣減該特殊收入,不足扣減的,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零計算。
另外研發活動直接形成產品或作為組成部分形成的產品對外銷售的,研發費用中對應的材料費用不得加計扣除;產品銷售與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在不同納稅年度且材料費用已計入研發費用的,可在銷售當年以對應的材料費用發生額直接沖減當年的研發費用,不足沖減的,結轉以后年度繼續沖減。

“混用”產生的費用,如何加計扣除?
“混用”產生的費用,如何加計扣除?考慮到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同時也會承擔生產經營管理等職能,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無形資產同時也會用于非研發活動,因此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不再強調“專門用于”。為了有效劃分這類情形,企業應對這類人員活動情況及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的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相關費用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