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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26 21:08  





2015年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實施國家標準GB50981-2014《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中,明確規定了抗震支吊架的設計與使用。該標準自2015年8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著在此日期后的建筑機電工程必須考慮抗震支架的應用和設計了。建筑機電工程設施包含的范圍比較廣,主要包括建筑給水、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燃氣、消防等。在《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50981中明確指出:“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及6度以上地區的建筑機電工程必須進行抗震設計”。
抗震支架一般用于建筑給排水、消防、供暖、空調通風、燃氣、熱力管道,以及電力、通信等橋架的固定。理論結合實際,終達到方案切實可行。切忌,抗震支架的安裝一定要結合現場情況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實行以"預防為主"的方針,經抗震加固后的建筑給水排水、消防、供暖、通風、空調、燃氣、熱力、電力、通訊等機電工程設施,當遭遇到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的地1震發生時,可以達到減輕地1震破壞。
項目抗震支吊架產品需通過FM認證,與混凝土、鋼結構、木結構等須采取可靠的錨固形式。抗震支吊架的設置原則為:剛性電力線管側向支撐大間距為12m,非剛性電力線管側向支撐大間距為6m,剛性電力線管縱向支撐大間距為24m,非剛性電力線管縱向支撐大間距為12m。(為保證抗震系統的整體安全性,對長度低于300mm的吊桿,也建議進行適當的補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