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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17 04:07  





早在10年前,同濟大學潘曉東開展了《逆光條件下交通標志的可視距離研究》,該研究明確提出了早晨和傍晚,車輛迎著太陽光時的交通標志處于逆光環境中,因困難或無法視認交通標志極易讓駕駛員產生誤判甚至于眩暈。至今也僅僅是開了一個口子“道路交通標志的光學模式有逆反射式、發光式、照明式”。遺憾的是,顯著的一個嚴重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問題,研究僅僅開展到發現問題的這一步,再無下文。
雨、雪、霧、霾等惡劣天氣環境條件下,受限于車輛燈光的光效影響,傳統的反光型交通標志形同虛設。
城市商業發達的街區以及廣告林立的道路兩側,過度的霓虹燈、照明亮化比比皆是,嚴重削弱了交通標志在道路系統中的主視認作用。



據調查40%的交通事故與“遠光燈”有關,常規(被動)反光標識牌必須使用遠光燈,才能看清標識牌內容,而當遠光燈發出的強光照到對面駕駛員或者行人的眼睛會產生眩光,使眼前瞬間一片漆黑,反應時間及剎車距離增加近一倍。正是遠光燈這一問題,無數起交通事故、無數條鮮活的生命被它所傷害。而主動發光標志可降低駕駛員遠光使用頻率,有效地減少因遠光引發的各類交通事故的發生。
標準參與起草人劉干先生介紹說,太陽能在低能耗交通安全產品中的應用,通過公路科學研究院課題評審,并進入推廣階段。太陽能與LED的很好結合,具有交通安全產品的產業革命大趨勢。“主動發光”能夠預防交通事故、照顧所有交通主體、改善道路環境、提升交通秩序的管理水平,顯著的優勢創造著更多的市場需求和機會。由于交通安全產品(設施)具有野外分散使用、醍目發光的特性,太陽能LED光源的信號燈、標志產品使之更加經濟、節能、方便、適用。隨著勻光板、高功率LED等技術的實際應用,為太陽能交通安全產品(設施)的普及又將提供實際作用。
城市道路交通標志從形態來講,有反光膜型標志,外部輔助照明標志,也有主動發光的標志,還有LED可變信息標志。
從反光膜型標志來看,它主要在環境光不好,利用汽車燈光照射,使標志產生較好的視認和識讀效果,目前反光膜型標志執行的有效標準有四個。基于我國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壓力,每年道路交通事故導致的喪命人數和車事故去世率均高居世界前列。上世紀70年代國外開始應用,國內從90年開始廣泛應用。目前國內外大、中、小型城市90%以上的道路交通標志采用反光膜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