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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14 04:21  
執行
通常方法根據《民事法》第22章的規定,我國人民fa院強制執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方法:
1.查詢、、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民事法》第22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fa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fa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在執行實踐中,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是人民fa院經常使用的一種執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緊密相聯的兩個執行措施,扣留是臨時性措施,是將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暫扣下,仍留在原來的單位,不準其動用和轉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 。如超過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該項收入交付申請執行人。(三)無法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本款第二項規定的財產情況的,在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可能隱匿、轉移財產所在地進行必要調查。
法yuan強制執行一直執行不了怎么辦:
先搞清楚執行不了的原因是什么:
1、去催促負責執行的法官,同時積極查找對方財產的線索,提供給執行法官以便于執行。
2、如果對方真的沒有財產:執行法官也沒有辦法,你方只能申請中止執行,待以后任何時候發現他有了財產時,可以隨時向法1院申請恢復執行。
3、如果他是真有財產、卻拒不履行:法1院應當可以ju留他、也可以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以將他移交gong安追究拒不履行罪,可以判他的刑、讓他坐牢的:ju留或是坐牢后,他還得執行。
4、如果是法1院在他有財產、有能力執行時卻不盡責執行:你可以找法1院領導或是法1院的紀檢部門反映,在超過6個月未采取執行措施的,你可以向該法1院的上一級法1院申請提級執行。
fa院在這幾種情況下可對欠債者wei一住房進行執行。
1、對被執行人有撫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的必需的居住房屋的,比如你是老人,那么名下雖然有一套房子,但是你兒子的房子多,他足以保障你的生存。
2、執行依據生效之后,被執行人為逃避zhai務而轉讓他名下的其他房產的,本來有房產,甚至有多套房產,但是執行依據生效之后,為了逃避zhai務,轉讓、轉移自己名下的房產,造成了只有一套房產,這不屬于保護的對象,因為你的目的是為了逃避zhai務的履行。對當事人以外的公民個人持有該項財物或票證的,人民fa院應通知其交出。
江蘇省高院關于執行疑難案件的解答
1、案外人異議裁決和異議之訴是什么關系?
答:依據民訴法第二百二十七條,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fa院經審查作出裁定后,案外人或者當事人對裁定不服且執行標的與原、裁定無關的,可以提起異議之訴。異議之訴是案外人或者當事人對執行異議裁決不服之后的救濟途徑。依照現行法律規定,異議之訴分為案外人異議之訴和申請執行人異議之訴。(五)申請執行人享有要求被執行人繼續履行zhai務及依法向人民fa院申請恢復執行的權利,被執行人負有繼續向申請執行人履行zhai務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