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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13 16:02  





按色母闡明書上的比例使用后,色彩過深(過淺),這個問題盡管簡略,卻存在著許多可能性,詳細為:
1、色母未經仔細試色,顏料過少或過多;
2、運用時計量不準確,國內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隨意計量的現象大量存在;
3、色母與樹脂的匹配存在問題,這可能是色母的載體挑選不妥,也可能是廠家隨意改動樹脂種類;
4、機器溫度不妥,色母在機器中停留時間過長;
處理程序:首先查看樹脂種類是否與色母匹配、計量是否準確,其次調整機器溫度或轉速,如仍存在問題應向色母粒出產廠家聯絡。
現我國色母粒生產分屬于幾個行業,如:塑料制品行業(上海、無錫),塑料樹脂生產商(北京、遼陽),纖維生產行業,因此沒有形成中堅力量。相反由于中國知識產權保護不力,市場競爭規則不齊全,導致色母粒生產廠家如雨后春筍般的誕生,質量參差不齊,給人們造成中國色母粒整體水平不高的錯覺。還要考慮,在許多情況下,塑料制品廠家在用色粉配色時選用的顏料并不是較為經濟的,而由于對顏料不行了解,配色時重復實驗,形成人力和資料的糟蹋則十分遍及。
怎樣斷定色母的使用比例呢?不同商標的樹脂其密度和熔融指數會有不同,因而樹脂的功能會有不同,與色母的相容性也會有不同,然后發作色彩改變,一般說來,只需其密度和熔融指數相差不大,那么色彩的不同也不會太大,能夠經過調整色母的用量來較正色彩。對于1:50用于上色要求一般的塑料制品,PE、PP色母較多運用這一比例;1:33--1:25用于上色要求較高的PO類制品,上色要求較低或一般的ABS制品;1:20用于較好的塑料制品,包含PO、ABS,可廣泛用于注塑、吹塑、紡絲等工藝;1:20以上 一般用于較好的化妝品容器上色,較多地用于小型注塑機。
之所以生產色母粒,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粉顏料滿足不了制品著色所需的分散性,所以整個色母粒的生產過程,都是圍繞顏料分散這個問題展開的。
在加工之前,先將母料粒料與天然樹脂混合,然后在擠出機或注塑機中熔融共混。母料以指i定的比例混合,稱為稀釋比,通常樹脂與色母的比例為(20:1~50:1)。給定母料的設計用量取決于所需的顏色,顏料類型,顏料負載量和預期的加工機器特性。
色母技術水平較高的國家,顏料、分散劑等原材料種類齊全,已形成了系列化和專業化產品結構。在種類開發方面,我國色母出產廠家現已開發出了纖維用色母、薄膜用色母、電線電纜用色母、聚烯烴色母、PVC色母、注塑制品用色母。按色母闡明書上的比例使用后,色彩過深(過淺),這個問題盡管簡略,卻存在著許多可能性,詳細為:1、色母未經仔細試色,顏料過少或過多。有關專家以為,未來色母將朝著多功能化、高色彩含量和高技術含量方向開展,色母的開展伴隨著對出產技術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