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0-07-19 20:00  





?智能停車場管理技術優勢
1、針對目前的人工現金收費方式不僅勞動強度大、效率低,而且很容易在財務上造成很大的漏洞和現金流失等缺點,智能停車場管理系統通過對技術進行改進,采用IC卡收費管理系統,因收費都經電腦確認、統計與記錄,避免了失誤等現象,能有效地保障車場投資者的利益。
2、防偽性能高,IC卡具有極高的保密性,從根本上保證了停車場管理系統的可信度與可行性。
3、高度安全穩健的管理,采用電腦收費管理系統后,因各種類型的卡在電腦中都有相關資料的詳細記錄;月租卡和儲值卡丟失后可以及時補辦;時租卡丟失也可隨時檢索,及時處理。且很多系統配有圖像對比功能。
4、目前采用的無源的非接觸式IC卡具有可靠的耐用性。
5、非接觸式IC卡技術。
這些優勢都為智能停車場管理系統在我國的飛速發展奠定了基礎,車輛管理系統會向著更開放與更靈活的方向發展。中國的智能停車場市場發展也會跟著國外的發展走,但發展速度會比國外快。
關于停車場丟車的民事責任
1、地方法規“超越”法律,于法相悖。上述法規立法宗旨是“為了加強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使用治理,規范車輛停放,維護交通秩序”而制定,是調整停車場規劃建設、使用、運營的行政“治理”法。對停車場與車主之間的民事關系作出調整,對該類問題的解決是一個有意的嘗試和探索,對消費者(車主)權益是一個有利保護,但與《合同法》相違反。根據《合同法》,當事人有權選擇適用的法律關系,也就是說,停車場的經營者和車主之間契約自由,雙方有權自主選擇適用場地租賃和車輛保管兩種法律關系。地方法規無權剝奪當事人的選擇權利,更不能將兩種法律關系限制為一種關系,據此要求當事人承擔責任。
2、地方法規關于丟車責任的規定,在合同當事人之間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一方當事人不遵守上述規定,另一方當事人不能依據該條款起訴對方,不能依據地方法規作出,市政行政主管部門、工商部門也不能以此條款追究停車場經營單位的民事賠償責任,故該地方法規不具有國家強制性,不能解決丟車賠償問題。
目前,理論界及審判意見各異,使人們的行為無所適從,地方法規又不能起到普遍的法律層面的強制力,不利于該法律關系的調整和指引。
將車牌識別設備安裝于出入口,記錄車輛的牌照號碼、出入時間,并與自動門、欄桿機的控制設備結合,實現車輛的自動管理。該技術應用于停車場可以實現自動計時收費,也可以自動計算可用車位數量并給出提示,實現停車收費自動管理,節省人力、提率。應用于智能小區可以自動判別駛入車輛是否屬于本小區,對非內部車輛實現自動計時收費。在一些單位這種應用還可以同車輛調度系統相結合,自動地、客觀地記錄本單位車輛的出車情況有效提高車輛出入通行效率。它不止是作為出入口管理使用,而且還能有助于內部的有序化管理。它能夠時刻自動記錄車輛的出入情況,出入時間,禮貌地拒速之客。因為所有車輛通過時的通行信息都會保存在服務器中,所以不需要需手動記錄車牌,服務器提供豐富的查詢功能,還可以幫助用戶快速定位車輛及司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