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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8-08 15:17  





勞務外包的法律關系
相比勞務派遣,勞務外包法律關系相對簡單,主要為發包單位及外包單位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尚未對勞務外包做出具體法律規定,承包單位與外包單位一般簽訂勞務外包協議約定、規制雙方權利義務。從本質上看,在勞務外包形式下,外包單位的主要義務為按照發包單位的要求,完成相關業務工作,交付業務成果,發包單位的主要義務為按照合同約定給付報酬。具體業務中,發包單位主要對外包單位的工作成果進行監督驗收,對外包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具體工作過程并不進行管理。可見,勞務外包與承攬關系具有本質上的一致性,實踐中也通常認為發包單位與外包單位之間建立的為承攬法律關系,而適用《合同法》中有關承攬合同的規定保障和實現雙方之間交付業務成果、給付報酬等民事權利義務。
勞務外包是企事業單位將某個崗位的所有人力資源工作完全外包給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而企業自身只需要用人以及集中精力進行業務管理。通過崗位外包服務,企業將該崗位的招聘、職業化培訓、薪酬設計與核算發放、個稅申報、社會保險繳納與理賠、績效設計與獎懲執行、各類人事事務工作等完全外包給第三方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至于管理勞動關系、處理勞動糾紛以及承擔勞動用工可能帶來的經濟補償金等事務也選擇性由人力資源機構承擔,這樣企業享受的是完全的和深度的人力資源服務。
勞務派遣法律關系涉及三方主體,分別是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由此產生三重法律關系:
1、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關系,雙方形成訂立勞動合同的合意;
2、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的民事合同關系,雙方形成訂立勞務派遣協議的合意,勞務派遣單位將勞動者派遣至用工單位工作;
3、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系實際用工關系,勞動者向用工單位提供勞務,用工單位對勞動者指揮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