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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5 08:09  





天津勞務派遣_勞務外包
天津勞務派遣
天津勞務派遣公司認為很顯然,用人單位對人才只管運用和運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余的全部管理工作,包括工資薪酬的發放、社會保險的代收代繳、合同的簽訂、續訂和解除,相關問題和爭議的處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由人才的派遣組織負責。
這樣,用人單位用人,派遣組織管人,這種用人形式對用人單位來說省了很多事,減少了大批因管理工作帶來的工作量和相關的費事。可以運用人單位的經營管理者能夠更專注于工作的開展和企業的生產經營。
1.適用的法令不同。勞務差遣適用勞作合同法,天津勞務外包適用合同法。
2.天津勞務外包可所以個人,也可所以法人或其他實體;勞務差遣單位有必要是嚴厲依照勞作合同法規則樹立的法人實體。
天津勞務外包
3.勞作者處理的職責主體不同。這是兩者的差異。發包企業對勞務外包單位的職工不進行直接處理,其作業方法和作業時間由勞務外包單位自己安排承認;勞務差遣單位的職工有必要依照用工單位承認的作業方法和作業時間進行勞作。

“不求一切,但求所用”是天津勞務派遣制的一個顯著特征
“不求一切,但求所用”是天津勞務派遣制的一個顯著特征。在我國舊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工人歸單位一切,都是單位的人,作業是終身制,端的是鐵飯碗,人員能進不能出、工人閑置浪費現象很普遍。目前,在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知識經濟正在興起,工人要活動,“單位人”要變成“社會人”已經是大勢所趨。
我國勞務學家、中國勞動科學院副院長王通訊提出“對工人,不養而用是上上之策。”他說:“如何用工人,現在有三種現象:一是養人用人;二是養人不用人;三是不養人而用人,對用工單位來說‘工人不養而用’是上上之策,追求工人‘為我所用’要比‘為我一切’有利得多。”實施勞務派遣制,使用工單位在工人運用上“不求一切、但求所用”這種新的用人理念得以實現。用工單位只需與勞務派遣組織簽定一份《勞務派遣協議》,然后由勞務派遣組織把合適人員派到用工單位工作。
用工單位只擔任對工人的運用,不與工人本人發生任何隸屬關系。應當說,以“不求一切、但求所用”為特征的天津勞務派遣制,特別適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業、國企改制企業和那些經營開展變化比較快、不同開展階段或不同開展時期對人才需求又不盡相同的單位。

1、功能選擇性外包人力資源工作,包括崗位需求分析、人才招聘、人才培訓、績效考核、薪酬福利、員工關系、員工發展、人才配置等幾大方面的內容。其中的很多方面都是人力資源的基礎務工作,完全可以外包出去。譬如目前很多企業都已經把人才招聘外包出去,而檔案管理、考勤記錄、工資發放、薪酬福利的外包也呈現高速增長的趨勢。而涉及到企業文化、員工關系、績效考核、等這些都是關系到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事務,也即戰略性工作,不能輕易外包。
2、選擇合適的外包服務機構確定了什么功能可以外包后,就需要選擇外包服務機構。而他們的服務直接決定著企業今后管理質量的好壞,對民營中小企業來說更有可能是生死攸關的,所以企業必須重視外包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和服務信譽,尤其是可持續的服務能力。當然,一般首先要考慮服務的價格,然后是服務機構的信譽和質量,它將對外包工作的完成乃至整個企業的正常發展起到決定性作用。以前大中型企業多選擇國外的服務機構,但,現在選擇國內的外包服務公司已經是大勢所趨,畢竟溝通和本地化是非常重要的,避免“水土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