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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14 09:38  





申請專利需要的資料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技術交底材料除包括能夠說明發明創造的實質內容的發明名稱外,還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技術領域:寫明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所屬的技術領域。背景技術:就其目的、技術措施(或構成)和效果三方面進行敘述,其中效果部分需要將其缺點客觀描述。上述相關技術如果是專利文獻則要寫清國別和專利號;
專利申請需要的資料
附圖說明:附圖說明是對附圖的描述性文字。說明書有附圖的,應指出附圖名稱,附圖中各標記的含義。局部剖視圖要單獨編出圖號和給出名稱,并單獨說明。具體實施方式:這一部分要給出發明創造的實施方案,是技術方案的具體化,要求內容十分具體,所有的配方及參數都通常是一個具體的點(而不是一個范圍),實施例的詳細程度類似于學生實驗的教科書,要清楚到普通技術人員閱讀后能夠按照所說明的內容重復出來。
專利權人變更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權利歸屬糾紛發生權利轉移以及發明人因資格糾紛發生變更的,如果糾紛是通過協商解決的,應當提交全體當事人簽名或蓋章的權利轉移協議書;如果糾紛是由人民確定的,應當提交發生法律效力的人民的書,專利局收到書后,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查詢是否提起上訴,在的期限(兩個月)內未答復或明確未上訴的,書發生法律效力;
必要時須提交公證文件。有多個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應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贈予的證明材料。涉及境外居民或法人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應當符合下列規定:(1)轉讓方、受讓方均屬境外居民或法人的,必須向專利局提交雙方簽章的轉讓合同文本原件或經公證的復印件;(2)轉讓方屬于境外居民或法人,受讓方屬于中國大陸法人或個人的,必須向專利局出具雙方簽章的經公證的轉讓合同文本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