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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07 13:55  





勞務派遣有多種類別:(一)
勞務派遣有多種類別: (一)按勞動力資源種類劃分,可分為技術勞務派遣和普通勞務派遣兩類型: 1、技術勞務派遣:其組成主要包括大中專畢業生和專門人才的勞務派遣,由于他們的素質比較高,很受用工單位的歡迎; 2、普通勞務派遣:其組成主要以農村轉移勞動力為主,由于他們好管理、能夠吃苦耐勞,所以也比較受歡迎。 問題的處理 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上海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申請認定,用工單位應當協助認定的調查核實工作。勞務派遣單位承擔責任,但可以與用工單位約定補償辦法。

勞務派遣公司監管不嚴格
監管不嚴格。在很多時候,大部分的公司都有很多的“條條框框”,使其得付出更多。而就勞務派遣來說,截止到目前為止,我們的相關條款也并不是很健全。雖然有《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但是這個《規定》的內容也比較的有限,很難約束它們。不僅如此,不少部門因為種種原因,對勞務派遣公司的監管也不是很嚴格。這樣的環境下,讓它們“為所欲為”。

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勞務派遣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是什么? 勞務派遣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員工訂立勞動合同,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模式,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等。通俗來講就是企業把人才“租”過去,實現用工單位“用人不管人,用人不養人,增效不增支”的人力資源管理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