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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4 10:20  





如居住在國外的一方已向居住國起訴,居住在國內的一方可根據情況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驟,對此我駐外使領館給予必要的協助。
(二)夫妻雙方均是居住在國外的華僑,他們要求離婚的,原則上應向居所地有關機構申請辦理離婚手續。
如他們原先在國內辦理結婚登記的,因各種原因,居住地有關機構不受理時,雙方可以回國向原結婚登記機關或結婚登記地人院申辦離婚。如雙方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國時,當事人可辦理授權委托書,委托國內親友或律師代為辦理離婚手續。
正所謂量變引發質變,小矛盾積累多了終就會演變成大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夫妻感情是十有的事情,進而鬧離婚也不稀罕。
那么問題也就來了,離婚的時候是不是一定要請律師呢?
可對于普通上班族來說,請律師的費用并不是個小數目。對于這方面不太了解的人,今天來給大家分析分析。
首先要明確的是,我國離婚的方式包括離婚和協議離婚,協議離婚只需要夫妻雙方達成協議登記,不需要花冤枉錢請律師。不過如果對協議條款不放心或者不會寫,可以請律師,這個費用不會很高。
離婚常見于一方不愿離婚或兩人都愿意離但財產撫養權無法協商分割的情況。雖然要上法庭等分割,但也不是一定要請律師的,還得分情況看。
涉外離婚的送達方式:
1、依照受送達人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中規定的方式送達;
2、通過途徑送達;
3、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受送達人,可以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受送達人所在國的使領館代為送達;
4、向受送達人委托的有權代其接受送達的代理人送達;
5、向受送達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代表機構或者有權接受送達的分支機構、業務代辦人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