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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2 07:57  





勞務派遣員工與正式員工有什么區別呢?
勞務派遣員工與正式員工有什么區別呢? 首先用工關系的不同。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動者之間。派遣員工的勞動關系歸屬在派遣單位,不在用人單位。 第二,簽署勞動合同的單位不同。正式員工是勞動者與工作的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由工作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發生勞動爭議,由勞動者和工作單位雙方處理。 解釋:派遣工是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被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單位去工作,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和勞務派遣公司雙方處理。

企業在業務少的時候就退回派遣工
很多大企業,之所以使用派遣工,就是看中派遣工的臨時性。有些企業業務發展不均衡,具有旺季和淡季之分,比如,在年初的時候,沒有什么業務,不需要太多員工,但是到了年中以后,就需要很多員工,而要適應這種業務特點,只有使用派遣工才能滿足。因此,企業在業務少的時候,就退回派遣工,但是業務多的時候,就招回派遣工,對于派遣工來說,就是一個臨時的工作,可能今天還在企業,明天就會被企業退回派遣公司。

勞動合同制員工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
替代性崗位是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限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的工作崗位。首先,替代性工作崗位屬于用工單位的常設性單位,而非臨時性崗位;其次,該崗位在使用勞務派遣員工之前,已經有勞動合同制員工在該崗位正常工作;再次,該常設性崗位的勞動合同制員工因出現脫產學習、休假等導致無法正常工作等客觀原因,而需要使用一段時間勞務派遣員工代替其進行一定期間的工作;后,該常設性崗位的勞動合同制員工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消失之日,用工單位使用勞務派遣員工期限屆滿,勞務派遣員工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合同制員工返回該崗位正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