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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05 18:59  





簡化管理程序,減少勞動爭議,分擔風險和責任,降低成本費用,自主靈活用工,規范用工行為“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勞務派遣制的一個顯著特征。在中國舊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工人歸單位所有,都是單位的人,工作是終身制,端的是鐵飯碗,人員能進不能出.工人閑置浪費現象很普遍。在中國市場經濟條件下,知識經濟正在興起,工人要流動,“單位人”要變成“社會人”已經是大勢所趨。中國勞務學家、中國勞動科學院副院長王通訊提出“對工人,不養而用是上上之策。”他說:“如何用工人、現在有三種.現象:一是養人用人;二是養人不用人;三是不養人而用人,對用人單位來說‘工人不養而用’是上上之策,追求工人‘為我所用’要比‘為我所有’有利得多。”
在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中,跨國公司劇烈競爭的事實說明:企業之間的競爭實質上是人才的競爭,智力資本的競爭,哪個企業擁有大批高素質人才,占據了智力資本上的優勢,哪個企業就能開發,引進,采用的技術,開發研制出具有高技術含量,高品質,高附加值的產品,并運用的經營戰略和戰術去占領市場,終在激烈得市場競爭中克敵制勝。
一、規范和調整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在法律依據方面的主要區別
勞動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范和調整,而且建立勞動關系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務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進行規范和調整,建立和存在勞務關系的當事人之間是否簽訂書面勞務合同,由當事人雙方協商確定。
二、勞動關系主體與勞務關系主體的區別
勞動關系中的一方應是符合法定條件的用人單位,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須是符合勞動年齡條件,且具有與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相適應的能力的自然人;勞務關系的主體類型較多,如可以是兩個用人單位,也可以是兩個自然人。法律法規對勞務關系主體的要求,不如對勞動關系主體要求的那么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