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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7-24 18:37  





在《物權法》出臺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并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臺后,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并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但是,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有可能的。
商業用地與工業用地區別
一、地價不同(工業用土地價格低、商業用地價格高);
二、使用權年限不同(工業30年、商業40年);
三、土地使用性質不同(國家規定不允許違反用土性質使用土地,即:不允許在工業用地上從事商業活動);
四、區位不同(商業在市區內、工業在市郊或接近市郊)。
求工業用地報建流程?
大致流程如下:一、立項審批二、規劃設計三、建設工程報建四、建設工程竣工驗收
工業用地 指工業生產及直接為工業生產服務的附屬設施用地。
商業用地:
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于建設商業用房屋,出讓后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
工業用地:
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筑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工業用地的增加可以使城市發展,壯大并富有生氣,但也會帶來一系列問題。
用地的形狀和規模工業用地要求的形狀與規模,不僅因生產類別不同而不同,且與機械化、自動化程度、采用的運輸方式、工藝流程和建筑層數有關。
主要區別:
主要區別在與在上面興建的房產性質不同,商業用地上的房產可以經商,可以轉讓,工業用地原則上只能是產權人用于工業生產經營,不得轉讓。另外還有試用期限等差別。商業地與工業地在價值上也相差很遠。
土地(Land)是由地球陸地部分一定高度和深度范圍內的巖石、礦藏、土壤、水文、大氣和植被等要素構成的自然綜合體。
中國地理學家普遍贊成土地是一個綜合的自然地理概念。土地“是地表某一地段包括地質、地貌、氣候、水文、土壤、植被等多種自然要素在內的自然綜合體”。
作為自然物的土地是逐漸由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本生態環境要素轉化為人的勞動對象和勞動資料,日益作為人類生活和生產活動的自然資源寶庫,而成為一切生產資源和生產資料的源泉和依托;并使自然資源和兵協蒸生態環境要素的土地轉化為人工自然資源和人工生態環境要素而成為自然資源綜合體,使土地不僅具有使用價值,而且還有了價值(勞動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