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0-11-03 15:49  
電動吊籃使用的環境安全規則
1、建造物或構筑物頂面支承懸掛機構處的承載強度不得低于1500千克每平方米。如懸掛機構由頂面預埋件承受時,預埋件安全系數不得小于3。
2、提供電動吊籃作用的電源必須是380V,三相五線制接地電源。
3、距高壓線10M范圍內嚴禁使用吊籃。
4、在雷暴雨、大霧、大雪及風速大于10.8m/s(相當于陣風6級)的惡劣氣候環境下,嚴禁吊籃升空作業。
5、施工范圍下方如有道路或通道時,必須在吊籃下方設置警線或安全廊,并設置明顯警戒標志和配備安全監督人員。
6、電動吊籃升空作業范圍內應清除各種突出的或障礙物,固定突出物或轉角處應設置明顯警示標志,施工期間嚴禁開啟外開窗戶。
7、夜間施工時,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照明,應做好作業人員、安全裝置、電氣箱及鋼絲繩、生命繩的防潮、防水和防腐蝕等防護措施。


吊籃需要大修的注意事項
在遵守保養、使用和維護規則的條件下,提升機使用滿一年或累計工作滿300個臺班時,一般應進行大修,在粉塵、腐蝕性物質等惡劣環境中使用時,需相應縮短大修周期。
安全鎖自出廠之日起每12個月為一個標定周期,標定期滿,應由用戶向經銷商或生產廠家提出申請,由專業人員進行保養和維修,并重新標定。(對于在粉塵、腐蝕性物質、粘附性材料等環境中工作的安全鎖,三個月必須進行大修及重新標定)。


淺談吊籃安全裝置
安全鎖:安裝于吊籃懸掛平臺兩側。安全鋼絲繩穿過安全鎖,吊籃正常運行時,安全鋼絲繩不受力。當受力的提升鋼絲繩斷裂或籃體傾斜達到3~8°時,安全鎖動作,鎖住安全鋼絲繩。提升鋼絲繩與安全鋼絲繩應獨立懸掛。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標定期內使用,有效標定期不應大于一年。
限位裝置:防止懸掛平臺上升沖頂。
手動滑降裝置:停電時,按下手動滑降手柄,放開制動器,平臺靠自重下降,具有限速功能(≤12m/min)。
急停開關:緊急時按下,停止吊籃的運行。
鋼絲繩:高處作業吊籃鋼絲繩由工作鋼絲繩(動力鋼絲繩、主繩, ?≥6mm)、安全鋼絲繩、預緊繩三部分組成。安全鋼絲繩宜選用與工作鋼絲繩相同的型號、規格
配重塊:形成抗傾覆力矩,保證吊籃工作時不會傾覆的鐵塊,其重量由抗傾覆性實驗獲得。
懸掛機構:架設于建筑物或構筑物上,通過鋼絲繩懸掛懸吊平臺的機構。


吊籃整體的安裝與調試
1.在屋面上架好懸掛機構。
2.在挑梁的前端懸掛主繩及安全強各兩根(注意先掛安全繩及配重)。
3.將組裝好的吊籃平臺,搬至挑梁下方地面上(注意安全繩子孔應在吊籃側幫外側)。
4.注繩穿孔機過吊籃側幫的主繩孔后,進而將手扳葫蘆穿孔機在主繩子上,然后將手扳葫蘆的吊鉤與吊籃平直掛職接,扳動吊籃葫蘆的前進桿使吊籃平臺脫離地面。
5.升降吊籃平臺3次,每次升高1米,檢查吊籃專用葫蘆可否正常。
6.將安全鎖穿于安全繩的適當位置上。
7.安全繩穿過吊籃平臺的安全鎖孔后掛上配重,配重應距地面一定距離。
8.安全鎖通過繩扣與吊籃連接。
9.升降吊籃平臺三次,檢查吊籃專用葫蘆的工作狀況及安全鎖臼可靠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