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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0-11-04 09:17  





限制行為能力人作為被告的離婚程序
限制行為能力人作為被告的離婚程序。被告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參與到中就存在一個法定代理人資格的變更問題。依據《通則》規(guī)定的順序監(jiān)護人配偶在中是原、被告的對立方,顯然不能作為法定代理人參與,只能在其他有監(jiān)護資格的人中確定原告、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并且根據人民《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法〉若干問題的意見》57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應當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應當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由此可見,對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法律是允許法定代理人代為進行的。

傳真件效力的法律問題越來越多的觀點認為
傳真件效力的法律問題 越來越多的觀點認為,傳真件有二份原件,即發(fā)件人和收件的手中的文件。根據電信部門的記錄,很容易核實在特定的時間點,當事人雙方是否發(fā)生過傳真往來行為。一旦證實發(fā)送過傳真,必然會存在發(fā)件文件和收件的文件兩份文件。當事人雙方都有義務向舉出自己手中的文件。在特定時間收取的兩份文件修改之處便一目了然。如果傳真件內容均為手寫,且筆跡較清晰,一般可以鑒定出是否經過修改。如果筆跡模糊,或基本為打印字體,鑒定難度將會大大增加。

民事立案和受理的概念及條件
民事受理的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或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受理民事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有管轄權。 其中屬于人民受理民事的范圍,即不能是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案件、案件或者法律規(guī)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 關于民事立案和受理的概念及條件的區(qū)分,小編為您總結在此。首先大家需要明確的是民事受理并不一定立案,但民事立案則必須受理在先。同時,民事立案和受理二者之間需要的條件也各不相同,那么在進行民事時大家就需要多加注意對二者的區(qū)分。

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
相關法律依據 《法》百一十條 對于報案、控告、舉報和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事實需要追究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事實,或者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被害人認為對應當立案的案件而不立案,向人民提出的,人民應當要求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認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立案,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