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0-11-07 12:32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
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
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