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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8-02 14:57  





申請流程
依據法,發明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布、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那具體的操作流程是怎樣呢?復審和無效審查又包含哪些步驟?我們一起來學習下!
1 申請-國家知識產權-申請人繳納申請費-局分類-初步審查-外觀 實用新型 -授權權-獲得證書
2 申請-國家知識產權-申請人繳納申請費-局分類-初步審查-發明-申請人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實質審查-申請人補正-授予權-獲得證書


了解了中國的申請、復審,我們再一起來看看通過PCT進入歐洲的流程

發明申請從發出初審合格通知書起進入公布階段,如果申請人沒有提出提前公開的請求,要等到申請日起滿18個月才進入公開準備程序。如果申請人請求提前公開的,則申請立即進入公開準備程序。經過格式復核、編輯校對、計算機處理、排版印刷,大約3個月后在公報上公布其說明書摘要并出版說明書單行本。PCT體系的運作PCT申請人1.申請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2.對不同的指1定國可有不同的申請人3.至少有一個申請人的國籍或居所是PCT成員國PCT申請在哪兒提出PCT申請多數向作為PCT受理局的國家局提出。申請公布以后,申請人就獲得了臨時保護的權利。
發明申請公布以后,如果申請人已經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并已生效的,申請人進入實審程序。如果申請人從申請日起滿一年還未提出實審請求,或者實審請求未生效的,申請既被視為撤回。
在實審期間將對申請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以及法規定的其它實質性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認為不符合授權條件的或者存在各種缺陷的,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陳述意見或進行修改,逾期不答復的,申請被視為撤回,經多次答復申請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駁回。美國發明專利申請與外觀專利申請程序上的主要區別對于美國外觀專利申請而言,很多關于發明專利申請的規定、條款均適用,例如專利法102、103款關于新穎性、非顯而易見性的規定,專利法112款關于說明書的相關規定,專利細則1。實審周期較長,若從申請日起兩年內尚未授權,從第三年應當每年繳納申請維持費,逾期不繳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美國聯邦知識產權事務所深圳代表處宗旨為中國各大中小型企業,獨立發明人,提供美國的知識產權法律服務。深圳代表處的成立是為了使發明人與美國知識權產權代理機構之間,能更方便、快捷地聯絡與接洽,是面向中國的一個窗口。
轉讓合同需要注意
可以轉讓,讓與人和受讓人應當就轉讓簽訂書面合同,律師建議簽訂轉讓合同,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轉讓應符合《法》的相關規定,轉讓人必須具有該的所有權,如果屬企業所有,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如果向外國人(或向國外)轉讓,必須經國務1院批準,簽訂了轉讓合同,合同必須經局登記并公告后才生效,一旦轉讓合同生效,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到受讓人。知識產權代理是指代理當事人處理知識產權事務的行為,立知識產權代理,主要包括國內外專利代理和商標代理,還包括版權登記代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代理等其他知識產權類別的代理行為。
二、受讓人必須是為技術的推廣、應用而獲取,而不是為壟斷技術而獲取。
三、讓與人要保證受讓人獲得技術知識,《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條規定“實施許可合同的讓予從應當按照約定許可受讓人實施,交付實施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四、實施許可合同,只能在權的存續期內有效,權有效期屆滿或者在被宣告無效,權人不得與他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
五、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不得許可與讓與人約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并收取約定的費用。
六、權人在轉讓前已實施了發明創造,在轉讓合同成立后,應停止實施(有約定的按約定)該發明創造。
七、在轉讓合同成立前,權人與他人訂立的實施許可合同或非轉讓合同,在轉讓合同成立后仍然有效,其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轉移到轉讓合同的受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