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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5 14:00  





工業廢鹽處置系統無害化處理徹底、資源回收率高、處理能耗低,經該系統處理后的廢鹽回收率可達80%。利用上述工業廢鹽處理系統處理工業廢鹽,其處理工藝包括如下步驟:(1)工業廢鹽進入料倉,輸送至破碎機破碎,破碎后廢鹽經振動篩篩分,計量稱稱重計量后由螺旋給料機送至廢鹽熱解析裝置;(2)預熱空氣(150-200℃)和來自氣體凈化單元的潔凈氣體在燃燒器內燃燒產生高溫煙氣(600-800℃),高溫煙氣(600-800℃)通入廢鹽熱解析裝置的夾套,對廢鹽熱解析裝置加熱反應器內的物料進行間接加熱升溫,換熱后煙氣(380-450℃)進入蒸發結晶單元繼續換熱降溫到200℃以下排出;(3)廢鹽熱解析裝置的多段加熱反應器內的廢鹽在絕氧條件下被加熱至500-650℃,進行脫水(100-150℃)、有機物蒸發(150-380℃)、裂解(380-600℃)等反應,產生的油氣混合物通過頂部管道進入高溫除塵單元進行顆粒除塵,然后進入油氣冷凝單元降溫(60-80℃),分離后得到不凝氣和冷凝液;(4)不凝氣經過氣體凈化單元凈化后,進入燃燒器,與來自鹽渣余熱回收單元的預熱空氣(100-200℃)配氣燃燒,產生的高溫煙氣(600-800℃)作為廢鹽熱解析裝置的熱源。冷凝液經液體凈化回收單元處理后得到循環水和有機液體,循環水送至油氣冷凝單元作為冷卻水循環使用;(5)廢鹽熱解析裝置內熱解產生的鹽渣(450-600℃)及來自高溫除塵系統的塵渣在鹽渣余熱回收單元內與空氣換熱降溫后進入蒸發結晶單元進一步處理回收純鹽。實施例1采用上述工藝及系統,處理某工業廢鈉鹽,該廢鈉鹽的主要組成為對鄰磺酸(PNTS)、硫酸鈉、4,4-二-二磺酸(DNS)。
工業廢鹽處理并非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藝精神所作的等效實施方式或變更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工業廢鹽(危廢)的處置方法通常為填滿和焚燒,1噸成本少則上千元,多則上萬元;由于處理難度大,不同企業的廢鹽含有雜質種類、數量不同,采用的技術方法可多種多樣。即使是用同一種方法,采用的工藝路線參數均可能不同,技術難以推廣。
先“去毒”再利用
現在廢鹽處理技術研究基礎還比較薄弱。根據產品不同,廢鹽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種類及含量、無機鹽種類通常相差較大。因此,必須分具體情況確定合理的廢鹽無害化利用方法。
表示,針對源頭控制不到位、利用處置技術不成熟、資源化途徑不明確、相關管理政策缺失等問題,工業廢鹽的處理處置可依次按照源頭削減、分質分類、廢鹽“去毒”、資源利用、完善政策標準的思路實現。例如,通過原料替代、工藝改造、酸堿回收等方法,實現源頭的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