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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30 11:46  






專利壁壘應對措施
??加強自主知識產權的研發
??突破國外“專利封鎖”的根本途徑在于加速原創性自主知識產權的研發和創新,企業可通過將原創性自主知識產權與當地市場相結合,對自主知識產權實施本土化改進,使其更適合當地消費者的需求。同時,可以確定以市場為導向的原發技術創新,積極實施原創性自主知識產權的產業化。
??構筑專利戰略的保護網
??企業在應對跨國公司的專利競爭時,應該配合企業的整體發展戰略,通過構筑專利戰略保護網,有針對性的運用專利戰略防御來自跨國公司的知識產權挑戰,甚至可以利用專利戰略主動進攻。
??科學應對相關的專利侵權訴訟
??企業在遭遇專利侵權指控時,首先應當以積極的姿態應對這些訴訟,這是一個企業成熟的表現。其次,企業要科學對待專利訴訟問題,在根本不存在侵權時,不僅要堅決反擊對方的無理要求,還要通過媒體揭穿對方利用專利訴訟從事不正當競爭的用心,為別的企業做出警示。反之,則應試圖能否按照法定程序,及時提起該專利技術的無效宣告,亦或者在了解對方訴訟目的和需求的前提下,提出解決方案尋求和解。
??建立自有的專利標準
??通過將專利與標準化捆綁,跨國企業謀取了豐厚的利潤,因此我國企業應該適應這種專利戰略的發展,重視自有專利標準的建立工作。同時,企業間也應該能夠結成技術戰略聯盟,彼此取長補短,加快標準的形成和應用,通過共享市場,最終達成雙贏的局面。
??加強知識產權管理
??企業應加強的專利管理工作,充分地、全方i位地利用專利戰略,最i大限度地在市場上謀求自己的最i大利益。企業應該建立健全專利管理體制,設計適合的專利管理制度。首先,我國企業要站在企業和產業發展的戰略高度上,充分認識和理解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專利保護意識。其次,配備專職人員,專職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培訓。再次,企業應建立專門的有利于專利戰略充分發揮作用的專利管理機構,并達到相應的要求。另外,企業還需要建立專利管理運作機制,使專利管理機構能夠正常高i效率的運作。
用以出質的專利權應具備以下條件:
??專利權必須有效。專利權具有時間性,而為了保障債i權實現,必須保證質物是無可爭議的有效專利。證明專利權有效的文件包括專利證書、年費繳納憑證、專利登記簿等。《專利權質押合同管理暫行辦法》第8條規定,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質押合同將不予登記: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被撤銷或者已經終止的;②假冒他人專利或冒充專利的;⑧專利申請未獲授權的;④專利權被提出撤銷請求或被啟動無效宣告程序的;⑤存在專利權屬糾紛的;⑥質押期超過專利權有效期的。
??作為質物的是專利權中可轉讓的財產權,即因取得專利權而產生的具有經濟內容的權利,系指獨占權和由此派生的許可權、轉讓權、標記權等。
??在債i權未受清償前,出質人應用其出質權利的全部來擔i保債i權的實現。專利申請權雖然是獲得專利權的前提,依法可以轉讓,但其明顯的法律上的不確定性,使之不能作為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財產權,因而不能將專利申請權作為質物進行質押。
??出質人必須是合法專利權人
??認定出質人是否“合法”的標準就是看其有效證i件與專利文檔所記載的內容是否一致。《專利權質押合同管理暫行辦法》第8條規定:“出質人非專利文檔所記載的專利權人或者非全部專利權人的”,專利權質押合同將不予登記。如果一項專利有兩個以上的共同專利權人,則出質人應為全體專利權人。如果得不到全體專利權人的共同認可,也不能將專利權進行質押。
??中國單位或個人向外國人出質專利權時,須經國務i院主管部門批準。辦理登記時,要提交國務i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出質人和質權人如果對合同簽訂或專利事務不太了解,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辦理登記時,不僅要按照《專利權質押合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提交出質人的合法身份i證明,還要有委托書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i證明。
專利權人
指享有專利權的人。專利權人既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
??權利:
??根據《專利法》規定,專利權人享有以下權利:
??獨占實施權
??獨占實施權是指專利權人依法對其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享有的轉悠實施權,也就是除法律的特殊規定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的制造、使用或者銷售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方法,也不得制造或者銷售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獨占實施權是專利權人最基本的權利,包括:獨占制造權、獨占使用權、獨占銷售權。
??獨占制造權,是指專利權人可以用任何方法在中國境內的任何地方實際上制造要求書中所說明的那種產品的權利。
??獨占使用權, 是指專利權人按照產品的技術性能將該產品在生產實踐中加以利用的權利。
??獨占銷售權,是指專利權人把權利要求書中所說的產品的所有權進行有償轉讓的獨占權利。
??許可權:
??許可權是指專利權人對其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享有許可他人實施并獲得報酬的權利。通常情況下,許可權是專利權人通過與愿意實施其發明制造的單位或個人簽定實施許可合同來實現的,專利法賦予專利權人以許可權,一方面是因為在科學技術技術猛發展的今天,很多情況下,由專利權人自己實施其發明創造更多、更快、更好地付諸實施;另一方面,許可權能是專利權人的財產權利得到及時地實施。專利權人與被許可人簽訂的許可合同,就其被許可的權限范圍來看,有以下幾種:
??獨占許可合同,是許可人給予被許可人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區內利用專利技術的獨占權利的許可合同。
??獨i家許可合同,是指被許可人根據的約定,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區內享有實施專利權人取得專利發明創造的權利,同時許可人自己仍有權利利用該發明創造,也可以與其他人訂立獨占許可合同。
??禁止他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
??禁止他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是指專利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而制造、使用、銷售或者進口其專利產品,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而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進口用該專利方法直接生產的產品,或者禁止他人未經許可制造、小、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轉讓其專利的權利:
??專利權的轉讓,是法律賦予專利權人的一種權利。專利法第10條規定,專利權可以轉讓,轉讓專利權,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生效。轉讓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可以全部轉讓,也可以是部分轉讓。另外,專利法第10條第2、3款對專利權的轉讓也作了一定的限制,一是全民所有制單位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二是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i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放棄專利的權利
??放棄專利權是指專利權人放棄了對其專利發明的獨占實施權。也就是說,某項發明創造的專利權在法定的保護期限內。權利人以作為或者不作為的方式,不再主張其獨占權利。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專利權人放棄專利權的方式有兩種:一是不按照規定繳納專利年費,自動放棄其專利權;二是以書面聲明的方式宣布其放棄專利權。放棄專利權雖然是專利權人的一項權利,但是專利法規定專利權人行使其權利也并不是任意的。如果專利權人是兩人以上共有的,未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宣布放棄;必須權利人與他人簽訂許可協議,在其有效期間內放棄專利權,必須征得被許可方的同意,否則要賠償被許可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專利權人請求法律保護的權利:
??專利制度的核心是保護專利權。為了保障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專利法第六十條規定:對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侵權行為,專利權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i院提起訴訟。專利管理機關處理的時候,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并且賠償損失;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i院提起訴訟,期限屆滿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專利管理機關可以請求人民法i院強制執行。
背景技術
所謂“背景技術”,指發明的背景,有時也稱為相關的技術。背景技術是相對于本發明來說的,是申請文件撰寫人認為相對于本發明還存在不足或改進之處的技術。??背景技術的撰寫目的
??背景技術的撰寫目的主要是為了便于理解本發明和檢索現有技術。
??背景技術的撰寫要求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七條第1款中規定:
??(二)背景技術:寫明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理解、檢索、審查有用的背景技術;有可能的,并引證反映這些背景技術的文件。
??背景技術與現有技術的關聯
??背景技術可以屬于現有技術,但并不必然屬于現有技術。當有證據證明該背景技術所記載的內容確實在本專利申請日(或優先權日)之前已經被公開,它自然屬于現有技術。如果申請文件的撰寫人掌握了申請日(或優先權日)前還未公開的技術,即使他認為該技術還存在不足并把它寫進本發明的背景技術中,也不能認為該技術為現有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