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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2 11:49  







受疫情影響很多人不出門,期間全國的事故發生率、率、率是否會降低?口罩高出市場價格數倍出售屬于行為。
率明顯上升了。
參考法律法規:
根據《價格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規定:
第七條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利用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所得,并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八條 經營者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的規定,采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銷售、收購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或者壓低價格的,責令改正,沒收所得,并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所得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九條 經營者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沒收所得,并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沒有土地就開始售賣房屋合不合法?肯定不合法。
但根本問題不在這,而在于一個基本的邏輯在現行的法規制度下是否成立。
題主先稱述清楚以下三個問題。
1、土地使用權的屬性,集體還是出讓?
2、沒有土地是指土地根本就不存在?還是指土地權證未完成確權?
3、房屋是概念規劃圖紙上的3D唯美圖片?還是藍圖上過審的建筑施工設計?還是不管一二點客觀事實,房屋已經屹立在某塊來歷不明的土地上?
先普及下房屋銷售的前置條件(摘自百度):預售許可制度按規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辦理此證,房產商將有關資料送到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申請,批準后方可預售樓房(現樓不需此證)。
為什么咸魚現在不讓賣電子書?在咸魚出售電子書。都是要有營業執照以及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這些都屬于虛擬商品,虛擬存儲類商品。是禁售品。
而且現在不只是電子書,就連手寫的筆記都不能出售。
感覺現在賣的都人太多了,價格也比較低了。再去看亞馬遜上那些書都是幾百元。
雖然現在協議上還有很多人在賣這種電子版的圖書以及資料,只不過他們現在還沒有被系統檢測到,當他們被檢測的時候也會被禁言,限制發布商品以及封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