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0-08-14 16:59  
申訴 (申請再審)
申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對某一問題的處理結果不正確,而向國家的有關機關申述理由,請求重新處理的行為。也是公民維護權益的一種方式。并具有法律效力。申訴有兩種,一則當事人或其他有關公民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或裁定不服時,依法向fa院或者檢察機關提出重新處理的要求。申訴與申請再審的區別:一、申請再審的主體是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二則指guo家機關工作人員或政黨、社團成員對所受處分不服時,向原機關、組織或上級機關,組織提出自己的意見。
申訴分類
上的申訴是指,申訴人申訴時,可以請律師給予幫助。民事案件和經濟案件,還可以請律師擔任代理人,代替申訴人申訴。對于非上的申訴,如果屬于經濟合同糾紛或者傷害賠償等民事范圍的問題,可用調解和仲裁方法解決的,依據律師法和民事法的規定,申訴人可以委托律師擔任其代理人;對于其他問題的申訴,律師只能dai寫申訴書和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意見,卻不能接受委托而擔任代理人。 申訴是指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調解,認為確有錯誤,向原審人民fa院和上級人民fa院提出的重新處理的一種請求。在申訴期間,原、裁定不停止執行。如發現申訴有理的,由fa院院長提交審判wei員會討論決定是否再審。(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fa院調查收集,人民fa院未調查收集的。
當事人申請再審注意事項
1、申請再審權利人?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認為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fa院申請再審。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
案外人對原、裁定、調解書確定的執行標的物主張權利,且無法提起新的解決爭議的,可以向作出原、裁定、調解書的人民fa院的上一級人民fa院申請再審。
原審案件當事人或者終止的,其權利義務承受人可以申請再審并參加再審。
符合申請再審條件的情形
我國民事法規定: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fa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fa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裁定的執行。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fa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二則指guo家機關工作人員或政黨、社團成員對所受處分不服時,向原機關、組織或上級機關,組織提出自己的意見。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