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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29 05:22  





可燃氣體火災可用二氧化碳、干粉等滅火劑撲救
在較大的事故現場,應劃出一定的“危險區”,未經允許,不準隨便進入。并應及時疏散危險區域內的人員和火場危害可能波及范圍內的群眾。嚴格控制進出危險區域內的人員、車輛,并做好登記。大多數易燃可燃液體都能用泡沫撲救,其中水溶性的則應用抗溶性泡沫。可燃氣體火災可用二氧化碳、干粉等滅火劑撲救。有毒氣體、酸堿液可用噴霧或開花水流稀釋。遇水燃燒的物質及金屬火災,不能用水撲救,也不能用二氧化碳、等滅火劑,宜用干粉或沙土覆蓋撲救。

電路接頭容易出現接頭打鐵問題
電路接頭容易出現接頭打鐵問題,一旦打鐵現象比較嚴重,就會產生大量的打鐵火花,打鐵火花與油罐車表面的油氣接觸,便會引起燃燒,進而造成火災和油罐爆炸事故。這種情況,在裝卸油過程中更容易發生。油罐車在運行中,油在罐內晃蕩會產生大量的靜電,保持接地線接地,就能有效將車體本身的靜電,不斷的釋放到地面,從而避免車身產生靜電火花,進而造成油罐著火和爆炸事件的發生。

儲存場所的通風及溫度調節
儲存場所的通風及溫度調節。(1)儲存危險品的建筑必須安裝通風設備,并注意設備的防護措施。(2)儲存危險品的建筑排風系統,應設有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3)通風管道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制作。(4)通風管道不宜穿過防火墻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須穿過時應當用非燃燒材料分隔。(5)儲存危險品的建筑采暖的熱媒溫度不應過高。如熱水溫度不應超過6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機械采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