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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25 08:59  






隨著國家對大氣污染的整治力度加大,大部分地方政府頒發的VOCs治理政策指導意見中廢氣治理工藝基本上是吸附、吸收、熱分解(焚燒)3種工藝及其組合工藝。
接下來針對(焚燒)熱分解工藝處理方式,分別從廢氣適用種類、廢氣濃度、廢氣流量、輔助能源、儀表自控、安全風險、環保風險、動力負荷、主設備投資、運行成本10個方面分析RTO與CO的異同,為企業在VOCs廢氣處理裝置選型時提供參考。
做了多年的VOCs催化劑,難免碰到一些RCO催化燃燒設備凈化效率無法達標的情況。當VOCs催化燃燒處理效果較差時,通常把責任歸結為催化劑,催化劑失活了,催化劑成為了VOCs催化燃燒的替罪羊。必須說明的是,催化燃燒不是的,不是所有的VOCs都可以處理的,一定要避免催化劑的物質,比如含氯有機物、大分子高沸點等物質。
RCO催化燃燒處理效果很多時候并不完全取決于催化劑,如果沒有好的RCO催化燃燒設備的設計和加工,的催化劑也是徒勞的。
由于各個行業的VOCs種類、濃度和性質等都有所差異,僅使用一種處理技術難以達到率,因而常將多種技術進行有機的組合,這類組合處理技術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互補性,處理效果遠優于單一治理技術,其中應用為廣泛的就是將吸附濃縮技術與熱力焚燒或催化燃燒技術進行組合。該組合技術通過沸石轉輪的旋轉,在轉輪上同時完成氣體的吸附與再生過程,將低濃度、大風量的有機廢氣濃縮為高濃度、小流量的濃縮氣體,濃縮后的VOCs進入蓄熱式的焚燒爐而將其焚燒或催化燃燒成水和二氧化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