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廣告】
發布時間:2020-11-16 11:26  
申訴引證解釋
1
.向上級或上屬機關申述情由。《后漢書·王符傳》:“今冤民仰希申訴,而令長以神自畜。”《隋書·志》:“有枉屈縣不理者,令以經郡及州,至省仍不理,乃詣闕申訴。”
2.訴說。元 王實甫 《西廂記》第三本第二折:“只此再不必申訴足下肺腑,怕夫人尋,我回去也。”葉紫 《山村一夜》:“雖然這中間我的那愚懦的親家公曾來過三四次,向我申訴過一大堆一大堆的苦楚。”
3.法律名詞。當事人或其他有關公民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或裁定不服時,依法向fa院或者檢察機關提出重新處理的要求。亦指guo家機關工作人員或政黨、社團成員對所受處分不服時,向原機關(組織)或上級機關(組織)提出自己的意見。
江蘇平和成律師事務所成立近二十年來,具有較高的法律功底以及辦案經驗,能夠為您提供的法律服務。主要從事以下業務: 公律業務、執行案件代理、再審案件代理、不liang資產處置等業務。
申請再審后進入是否再審審查階段須知
1.再審審查的終結:申請再審人或者終止,無權利義務承受人或者權利義務承受人生明放棄再審申請的。
在給付之訴中,負有給付義務的被申請人或者中止,無可供執行的財產,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的。
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但當事人在執行和解協議中聲明不放棄申請再審權利的除外。
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可以另案解決的。
申請再審后進入是否再審審查階段須知:
1、
再審審查中管轄錯誤的認定。
違反專屬管轄。
違反專門管轄。
其他嚴重wei法形式管轄權的情形。
2、再審審查中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認定。
庭審中不允許當事人行使辯論權利。
不送達起訴狀副本。
不送達上訴狀副本。
3、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裁定的情形的認定。
違反法律規定,未經開庭審理而的。
法律上的再審程序如何啟動?
《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申訴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fa院應當重新審理:(1)有新的證據證明原、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2)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3)原、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4)審判人員在審理案件的時候,有tan污、受hui、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人民fa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