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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07-24 09:25  






東莞市粵綠環保有限公司是一家立足于珠三角,服務全國,從事環境工程施工和污染防治的專業公司,環保綜合類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生產經營場所不在企業注冊地,應該向誰申請排污許可證?
同一法人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所屬、位于不同生產經營場所的排污單位,應當以其所屬的法人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義,分別向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有核發權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申請排污許可證。
在同一場所從事兩個及以上行業生產經營的,需要申請幾個證?
依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第四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同一場所從事本名錄中兩個以上行業生產經營的,申請一個排污許可證。
排污許可證有效期有多久?
排污許可證自作出許可決定之日起生效,首*放的排污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延續換發的排污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
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需要繼續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單位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三十日向原核發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東莞市粵綠環保有限公司是一家立足于珠三角,服務全國,從事環境工程施工和污染防治的專業公司,環保綜合類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排污證其他要求
納入申領范圍的排污單位應按上述要求及時申領排污許可證, 嚴格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排放污染物、規范運行管理、運行維護污染防治設施、開展自行監測、進行臺賬記錄并按時提交執行報告、及時公開信息。逾期不辦理且繼續生產的,視為無證排污,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