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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17 20:23  








制度管理
1)領導干部盯崗制度:在每次起重作業時,起重作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中組長和副組長必須有1人現場指揮。
2)崗前培訓教育制度:起重作業前,對所有參加吊裝作業的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認識,牢固樹立吊裝作業安全的思想。
3)班前交底制度:施工人員在作業前,由現場領工員進行當天起重作業安全交底,起重作業時的安全注意事項及作業現場安全檢查。
4)作業前預備會制度:鋼筋籠、大型構件等起重吊裝作業前,由起重吊裝作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施工作業人員召開預備會,明確作業內容,作業方法,現場指揮由誰擔任,作業安全注意事項,應急處理方法。
吊車的種類有很多,所吊運的物件也有所不同,因此在操作吊車的時候,應滿足什么安全條件呢?濮陽吊車出租為大家分享以下內容。
1.每臺吊車的司機,都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并持有操作1證才準予操作。
2.司機接班時,應檢査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發現性能不正常,應在操作前排除。
3.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亦應給予繼續鈴聲或報警。
4.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聽到緊急停車信號,不論是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
5.確認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如果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可閉合電源。
6.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7.中間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起動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8.吊車在運行時,不得利用限位開關停車;對無反接制動性能的起重機,除特殊緊急情況外,不得打反車制動。
9.不得在有載荷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10.吊運重物不得從人頭頂通過,吊臂下嚴禁站人。
11.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量時,吊運前應檢査制動器,并用小高度(200~300毫米)、短行程試吊車,再平穩地吊運。吊運液態金屬、有害液體、危險物品時,必須先進行小高度、短行程試吊。
12.重物起落速度要均勻,非特殊情況不得緊急制動和急速下降。
吊車司機的如何使用、工作,對于吊車來說也至關重要,那吊車司機在使用前應注意些什么呢?濮陽吊車出租有以下介紹。
1.從上班接下的作業任務,吊車司機必須注意交接時的事項和措施,經過慎重的試運行,在沒有異常情況下才可以作業。
2.工作的場地以及吊重臂回轉范圍內不能有障礙物。另外還需劃定危險區域,不準閑人進入,必要時派人看護,回轉警報器、后視鏡、側視鏡都應完好,轉臺防護欄桿應完好。
3.工作場地盡可能選在地面堅實的地方,在松軟地面上作業時,需要在支腿下墊上木板或枕木,履帶式吊車應墊枕木防止下沉。
4.支腿完全伸出后,吊車應保持水平,在支腿不能完全伸出的場合,要注意起重量和起重量指示計,不能超載。
5.機械式吊重臂在安裝和摘下時,應注意防止吊重臂墜落事故。
6.吊車在升降、變幅、行走與回轉諸動作的復合操作是很危險的,應避免復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