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易龍商務網!
發布時間:2020-07-20 23:54  
【廣告】
當稅法中存在的缺陷被糾正或稅法中不明確的地方被明確后,企業相應的籌劃權利就會轉換成納稅義務。如超額累進稅率改為固定比例稅率。稅務籌劃是企業的一項基本權利,稅務籌劃的權利與企業的其他權利一樣,都有特定界限,超越(無論是主動或是被動)這個界限就不再是企業的權利,而是違背企業的納稅義務,就不再合法企業對上述準備都要認真核算、準確執行。對于可能發生的費用或損失應當合理預計入賬,合理估計負債,及時處理損失。
偷稅直接違反稅法,是非1法行為;而避1稅是鉆稅法的空子,并不直接違反稅法,形式上是一種合法行為。偷稅往往需要借助欺詐等犯1罪手段,情節嚴重的會觸犯刑1法,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而稅完全是一種合法行為,并不構成犯1罪,所以不應受到法律的制裁。充分運用會計準則的謹慎性原則。按規定企業可計提減值(跌價)準備,包括應收1賬款壞1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
我國現行稅法對折舊方法作了明確規定,即絕大多數企業只能選用直線折舊法,只有少數企業才可以選用加速折舊法。即稅收籌劃方案不能違反現行的稅收制度,不能違背立法意圖。但節稅、避1稅與逃1稅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相互轉化,有時界限不明,或者一種方案在一個國家是合法的通過節約稅收支付達到增加收益,有助于企業發展的目的。因此,綜合衡量稅收籌劃方案,處理好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的關系,就成為稅收籌劃的核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