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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3-20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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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的結構
(一)基礎
基礎是建筑物的組成部分,是建筑物地面以下的承重構件,它支撐著其上部建筑物的全部荷載,并將這些荷載及基礎自重傳給下面的地基。基礎必須堅固、穩定而可靠。
(二)地基
地基不是建筑物的組成部分,是承受由基礎傳下來的荷載的土體或巖體,建筑物必須建造在堅實可靠的地基上。為保證地基的堅固、穩定和防止發生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地基應滿足以下要求:有足夠的承載力,有均勻的壓縮量,以保證有均勻的下沉;抗震是房屋建筑乃至一切土木工程困難的課題,抗震房屋的地基一般打在堅固巖石深處,可以隨震動一起移動。有防止產生滑坡、傾斜方面的能力。
建筑物墻體根據不同的分類有不同的名稱,主要有下面幾種分類。1.按在建筑物中所處的位置分為外墻和內墻。外墻:外墻位于建筑物四周,是建筑物的維護構件,起著擋風、遮雨、保溫、隔熱、隔聲等作用。內墻:內墻位于建筑物內部,主要起分隔內部空間的作用,也可起到一定的隔聲、防火等作用。按在建筑物中的方向分為縱墻和橫墻。縱墻:是指沿建筑物長軸方向布置的墻。橫墻:是指沿建筑物短軸方向布置的墻,其中的外橫墻通常稱為山墻。圈梁配合樓板的作用可增強樓層平面的空間剛度和整體性,減少由于地基不均勻沉降而引起的墻體開裂,并與構造柱一起形成骨架,提高抗震能力。
住宅建筑規范
基本規定
3.1 住宅基本要求
3.1.1 住宅建設應符合城市規劃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條件和環境,經濟、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間。
3.1.2 住宅選址時應考慮噪聲、有害物質、電磁輻射和工程地質災害、水文地質災害等的不利影響。
3.1.3 住宅應具有與其居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公共服務設施、道路和公共綠地。
3.1.4 住宅應按套型設計,套內空間和設施應能滿足安全、舒適、衛生等生活起居的基本要求。
新民居建設 - 在新民居建設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確保建設的有序推進。著重以下方面:強化監督。由建設部門在施工隊伍的選擇、民居工程的建設上嚴格把關監督;強化規劃。優先抓好縣域村莊布局規劃、村莊建設規劃、農村新民居建設土地利用規劃和新民居建筑設計;強化土地控制。對亂占亂建的堅決予以拆除,確保在土地的控制下搞好建設,避免造成新的土地浪費;強化的技術指導,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磚墻用作墻體的磚有普通粘土磚、粘土多孔磚、粘土空心磚、焦碴磚等。強化則政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