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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11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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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立案那些事兒!
民事的立案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和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于人民受理民事的范圍和受訴人民管轄。 5、起訴狀格式數量符合規定。(每增加一名被告,增加一份) 民事立案那些事兒!即便不是律師,也可以按照這個方法去立案 簡單的說,要是原告自己的事情(不能是別人的事),知道要告誰,要求要具體(比如不光說要賠償還得提出來想要多少),要明確某年某月某日發生過什么事,為什么要告別人,這件事得歸管,還有就是到有管轄權的告(一般原告就被告沒錯,合同約定仲裁或者有管轄了就按照合同來),不要找錯對方告。
主體資格證明材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起訴狀: 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有以下幾點。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明資料,如或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名稱在訴爭的法律關系發生后曾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人民認為對應當立案的案件而不立案的
在立案階段,人民認為對應當立案的案件而不立案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對應當立案而不立案,向人民提出申訴的,人民有權要求說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認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有權通知立案,接到通知后,應當及時(十五日內)進行立案。 立案監督是《法》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監督職能,對促進規范、公正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實踐中,對于不予立案的情形,報案人應如何救濟,如何進行立案監督也是人們關注的焦點。本文整理了關于不予立案時的法律監督問題的法律條文與知識,為您提供關于一定的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