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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04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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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異議審查
專利異議審查是指專利申請被公告后,允許社會上任何人在法律期限內對該專利申請案提出異議的一種審查制度。通過這種異議審查,專利局廣泛征求社會公眾對專利申請的評價,及時發現問題,正確的作出授權決定,從而可以減少專利授權后的糾紛。
??專利異議審查范圍
??中國《專利法》第41條規定,專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都可以向專利局對該申請提出異議。提出異議的理由主要限于以下幾點:
??(1)申請專利的主題不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
??(2)申請專利的主題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
??(3)申請案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或實用性;
??(4)申請人無權申請專利;
??(5)發明說明書沒有揭示發明的全i面內容,或者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
??(6)申請案的修改或分案超過了原申請的范圍。
??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案提出異議的理由與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案異議理由基本相同,如果申請專利的外觀設計是抄襲、剽竊他人作品的,也屬于提出異議的范圍。
??異議人提出異議時,應當向專利局提交異議書。異議書的內容應符合專利法的規定,不符合法律的異議書,專利局有權不予受理。
許諾銷售相關規定
大陸法系國家――日本
日本在其專利法的第2條第3款中,是這樣規定的:
“本法中,發明的‘實施’是指下列行為:
(Ι)對于產品發明,制造、使用、轉讓、租借,為轉讓或租借的目的的展出,或者進口該產品;
(Ⅱ)對于方法發明,使用該方法
(Ⅲ)對于制造產品的方法發明,除前項提到的使用該方法外,還包括使用、轉讓、租借,為轉讓或租借的目的的展出,或者進口依該方法所直接得到的產品。
英美法系國家――英國
英國是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起源地。其專利法第60條也對許諾銷售權作了規定。
“根據本條規定,如有人在專利有效期間未經專利權人同意,在聯合王國對于一項發明有下列任何行為之一的,都是侵犯專利權的行為。這是指:
(Ι)當發明是一項產品時,制造、銷售、提供他人銷售、使用或進口該項產品,或者為處分或其他目的保存該產品;
(Ⅱ)當發明是一種方法時,在聯合王國使用該方法或提供他人使用該方法,而使用人知道或明顯應當知道未經專利權人同意使用該專利方法便構成侵權;
(Ⅲ)當發明是一種方法時,銷售、提供他人銷售、使用或進口依專利方法所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為處分或其他目的保存該產品。
世界貿易組織
(WTO)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協議)
在烏拉圭回合的談判中各成員達成的Trips協議,第1次在國際條約中規定了專利權人的許諾銷售權。
Trips協議的第28條規定:
“專利應授予所有人下列權利:
如果專利的客體是產品,制止第三方未得所有人同意而進行下列行為:制造、使用、提供銷售、銷售,或為這些目的進口該產品。
如果專利的客體是方法,制止第三方未得所有人同意而使用該方法的下列行為:制造、使用、提供銷售、銷售,或為這些目的進口至少是依照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綜述
很顯然,上述的外國國內立法及Trips協議,雖然用詞并不是統一的,但都賦予專利權人以許諾銷售權。給專利權人更多更全i面的保護已成為世界發展的趨勢。
對兩件專利申請的處理
2.1.1申請人相同
在審查過程中,對于同一申請人同日(指申請日,有優先權的指優先權日) 就同樣的發明創造提出兩件專利申請,并且這兩件申請符合授予專利權的其他條件的,應當就這兩件申請分別通知申請人進行選擇或者修改。申請人期滿不答復的,相應的申請被視為撤回。經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后仍不符合專利法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兩件申請均予以駁回。
2.1.2申請人不同
在審查過程中,對于不同的申請人同日(指申請日,有優先權的指優先權日) 就同樣的發明創造分別提出專利申請,并且這兩件申請符合授予專利權的其他條件的,應當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第1款的規定,通知申請人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申請人期滿不答復的, 其申請被視為撤回; 協商不成,或者經申請人陳述意見或進行修改后仍不符合專利法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兩件申請均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