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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0-20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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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要確定企業專利申請的途徑。一是專利由企業自己來申請,即專利文件由企業內部人員撰寫,然后以書面或電子版形式直接遞交當地或專利局受理;二是企業委托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木子專利代理中心)辦理,專利文件由專利代理人撰寫、提交等;三是專利申請由企業和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合作完成,代理機構起到咨詢、服務的作用,而專利文件則是在代理機構的指導下,由企業內部的專業技術人員撰寫和修改。
很多中小型企業,尤其是即將步入國際軌道的一些企業往往對于專利申請的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細節等等還是相當不熟悉的,其實這樣是要不得的。因為很多時候當一家企業發明任何形式的專利的過程中,往往頭長都需要申請這方面發明的專利才能夠實現自己的更宏觀藍圖的愿望,所以說專利申請針對規模不大的企業和集團而言到底有多困難。
專利權的取得的手續
1、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提交的文件
(1)請求書。
請求書是指申請人向專利部門提交的請求授予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以專利權的一種書面文件。
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
(2)說明書。
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
發明專利的審查與授權
1、初步審查。
國1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在受理發明專利申請后,應對該申請在形式上是否符合專利法的規定進行審查。
2、專利申請的修改和撤回。
國1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在初步審查后,應將審查意見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1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或補正。申請人期滿未答復的,其申請被視為撤回。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補正后,專利局仍認為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形式要求的,應當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