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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3-2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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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邦國際物流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是經國家批準專業從事跨境電商物流,國際快遞,空運派送服務,海運派送服務,鐵路派送服務,海運倉服務的供應鏈公司,為中小電商賣家提供物流包裝售后解決方案。
為了節省您的時間和費用,我們會對包裹進行蕞合理的辟稅處理,調整內件清單幫助您適當避免或降低關稅,但不對商品做清關處理。如果您的包裹被征稅,您需自行交稅,但是這種情況發生的概率很小。民用包裹無需交稅,被視為商用包裹需交稅。
不同國家關稅政策不同。根據我們的經驗分成以下幾類:1.關稅政策相對比較松的國家:澳大利亞,新加坡,美國等;2.關稅政策中等的國家:馬來西亞,日本等;3.容易產生關稅的國家:歐洲國家,加拿大,泰國等;不同國家,不同貨物類型,不同重量貨物,不同運輸途徑關稅也有區別。貨運代理與班輪公司的關系,隨業務的不同而不同,近幾年來由貨代提供的拼箱服務,即拼箱貨的集運服務已建立了他們與班輪公司及其它承運人(如鐵路)之間的較為密切的聯系,然而一些國家卻拒絕給貨運代理支付傭金,所以他們世界范圍內爭取對傭金的要求。
分批裝運和轉運,直接關系到買賣雙方的權益,因此能否分批和轉運,往往是出口銷售合同中交貨條款的重要內容,而且需要在磋商交易時就明確,采用國際多式聯合運輸時,則必須允許轉運。一般來說,允許分批和轉運對賣方來說比較主動(明確規定分期數量者除外)。一般來說,允許分批和轉運對賣方來說比較主動(明確規定分期數量者除外)。根據國際商會《跟單 信用正 統一慣例》規定,除非信用正作相反規定,否則可準許分批裝運和轉運。但銷售合同中如對分批和轉運不作規定,按國外法律,則不等于可以分批裝運和轉運。因此,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爭議,除非買方堅持,原則上均應爭取在銷售合同中訂入“允許分批和轉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中的分批裝運和轉運條款通常與裝運時間結合起來訂立。
識別標記。它包括箱主代號,設備識別代號、順序號及核對數字組成。
(1)箱主代號(Owner Code)。是集裝箱所有人向國際集裝箱局登記注冊的三個大寫的拉丁文字母表示,比如馬士基集團自有箱的箱主代號之一是“MSK”。
(2)設備識別代號。是緊接著箱主代號的第四位字母,用以表示集裝箱的類型,常見的是“U”,用于表示所有常規的集裝箱。另外“J”表示帶有可拆卸的集裝箱,“Z”表示集裝箱的拖車和底盤車。
(3)順序號,又稱“箱號”或“箱體注冊馬”(Registration Code),由6位阿拉伯字母組成。如有效數字不是6位時,則在有效數字前用 “0” 補足6位以區別于同一箱主的集裝箱,如 “053842”。
(4)核對數字。又稱“校驗碼”(Check Digit),核對數字是用來驗證箱主代號和順序號記錄是否準確的依據,經計算機處理所得。它位于順序號后,以一位阿拉伯數字加一方框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