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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8-14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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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單位單一來源采購程序
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只能從供應商處采購的; 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土地整理單位供應商處采購的;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單一來源采購也稱直接采購,是指采購人向土地整理單位供應商進行采購的方式。適用于達到了限購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但所購商品的來源渠道單一,或屬、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購項目的后續擴充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等情況。該采購方式的特點是沒有競爭性。
采購人根據門下達的《政府采購計劃下達函》或批復的土地整理單位方式,與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統稱代理機構)簽訂委托協議,委托其辦理政府采購單一來源采購事宜。代理機構根據采購需求,編制單一來源采購文件。采購文件中應該包括采購項目需求、技術要求、服務要求等。同時擬定洽談方案,包括洽談主要內容、質量低保證、服務要求、應變措施等。代理機構將單一來源采購文件送采購人確認,采購人審核后在單一來源采購文件上簽署確認意見并加蓋公章。洽談方案在洽談前保密,采購預算在洽談過程中要保密。
采購人簽字蓋章向代理機構確定單一來源土地整理單位名單。代理機構向洽談供應商發出洽談邀請,出售單一來源采購文件。采購時間變更,代理機構如需變更采購時間的,應當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二日前,將變更時間書面通知單一來源采購文件收受人。代理機構按單一來源采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組織單一來源采購。門可以視情況到現場監督談判活動。代理機構應在采購活動當天,特殊情況下可在采購活動前一天,由采購人的同級門代表、采購人代表、代理機構代表、在采購人的紀檢監察人員監督下通過隨機方式從采購人的同級政府采購評審庫中抽取評審,依法成立單一來源采購小組。
土地整理單位工程是什么?
第4層為業務應用層,主要對信息機房各專業的土地整理單位模型和相關數據進行統一管理,采用移動應用的方式實現信息可視化展示和精準查詢,提供多樣化的綜合保障功能。第5層為綜合展示層,主要提供信息機房各專業設備、直觀、便捷的數據展示、查詢等服務,實現PC終端和移動終端等多種展示途徑。功能架構。根據鐵路客服信息機房工程設計及施工階段的具體需求,設計了信息化管理系統的基本功能架構,包含輕量化展示、三維模擬、設備管理、問題庫管理、進度管理、臺賬管理和系統管理等7個方面。
輕量化展示:主要為用戶提供土地整理單位模型的操作界面,支持對機房設備BIM模型進行信息檢索、控制操作、參數統計、功能展示;三維模擬:主要對施工過程中的關鍵工序、施工工藝進行模擬,并提供虛擬漫游動畫,輔助指導施工;設備管理:管理信息機房中各類設備的屬性信息,提供對各設備信息的增刪改查操作,并將各設備信息與BIM三維模型關聯;問題庫管理:為施工過程中的各類問題信息提供上傳、查詢和更新功能;進度管理:處理導入的由項目管理工具軟件生成的MSP文件,并對所述MSP文件進行工程任務分解,實現施工進度的三維模擬和時間跟蹤;臺賬管理:管理所述鐵路客服信息機房中各設備的臺賬信息。
支持圖片、表格、視頻、文本以及二維圖紙類型文件的上傳、修改、存儲和刪除功能;系統管理:功能同其他信息化管理功能一致,主要為用戶管理、權限管理和日志管理3項功能。隨著BIM技術在鐵路行業的不斷發展和完善以及新技術的興起并成熟,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發展推動著土地整理單位技術在鐵路客服信息工程領域的深度應用。
相較于之前粗放式一窩蜂的發展,未來土地整理單位項目將更趨向于精細化。不管是對宏觀政策方向和PPP規范化的理解,還是對實施方案的編制、財務測算等實操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為行業從業人員,需要不斷更新原有知識儲備以應對市場需要。比如,在新政之下,土地整理單位實施方案編制的設置是否需要進一步縝密的考量?是否需要對PPP項目進行更加精細的測算?
在土地整理單位項目咨詢服務領域,工程咨詢一直占據著主導地位,而法律咨詢無疑是被忽略和“邊緣化”的服務。但PPP項目通常具有投資金額大、合作周期長、法律和政策制度涉及面廣、管理環節多、風險防控壓力較大等特點,同時又涉及復雜的立項、土地、財務、投融資、工程、稅收問題等,而上述每一個問題又在PPP領域有其特有的合法合規要求,也存在著大量的法律風險,因此,法律咨詢服務無疑又是不可或缺的。
土地整理單位項目實施過程離不開法律咨詢服務的保駕護航,土地整理單位項目的全生命周期都需要借助律師的力量,為PPP項目的規范運行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于發布了關于建立全省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顧問制度的意見,對“全生命周期法律咨詢”制度的建立進行了有益的探索,也是對律師參與PPP項目服務作用及價值發揮的充分肯定。
一直以來,國家并未對PPP咨詢服務機構的資質作出要求,只要列入或省PPP咨詢服務機構庫就具備提供PPP咨詢服務的資格,因此,土地整理單位咨詢服務團隊中沒有法律人員的情況極為普遍。但相對于工程或財務等的咨詢而言,法律咨詢在PPP項目實踐中的作用是不能替代的。盡管目前PPP尚沒有專門的法律文件出臺,由于土地整理單位項目所涉及的法律法規眾多,風險極大,因此,無論是從理論還是實踐的角度,在PPP項目實施過程中引入法律咨詢服務都是完全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