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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1-09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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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長,但是卻經常見到一些家長為孩子的表現而苦惱。這些孩子表現為:活動過多、注意力不集中、書寫潦草;還有的孩子任性、不合群,缺乏自我克制能力,;或行為幼稚、怪僻,肢體抽動,或行為無目的、貪玩、逃學、甚至說謊、偷竊等,教育也無濟于事。少數病例成年后,還留有性格和行為缺陷。這就是兒童多動癥。
兒童多動癥是兒童多動綜合癥的俗稱。其發病原因很多,是兒童時期常見病。因為人們認識不足,有時會誤診、漏診,如果不及時治理,則會造成家庭和學校中的不良影響。注意力缺失過動癥(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Disorder,ADHD)初次在20世紀初被討論。1902年,由一位對孩童疾病有興趣的喬治史提爾(GeorgeStill)醫生在倫敦發表了相關文章。

鑒于音樂療法關注的是人身心兩方面的整體調節,強調改善癥狀,提高人體自愈能力和生存質量,而不是針對病原體和病灶。因此,音樂治理作為綜合療法的一部分或康復療理方法之一,可廣泛用于臨床各科病人。作為單獨的療方法,音樂療法主要用于功能失調和身心疾病患者如功能性血壓、功能性胃腸病,睡眠障礙,心境障礙(如抑郁焦慮性的障礙)和自閉癥等精神障礙患者的療法。
醫體系在自閉兒鑒定的實施中沒有一致的流程與規范,但是教育體系由學校內輔導室負責統整特殊兒童的發現、篩選,以及各縣市政府‘特殊學生鑒定、安置及就學輔導會’(簡稱鑒輔會)統籌整體鑒定、安置等相關事項,因此,鑒定流程包括發現、篩選及鑒定三階段:‘發現階段’中,由于自閉兒的癥狀常于嬰幼兒期就出現,最晚也在三歲以前出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