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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04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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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電池再使用過程中一般會出現什么情況
使用中的蓄電池因工作狀況不同 ,常有充電不足現象(尤其是短途車輛)。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補充充電 :
①電解液比重降至 1.200以下 ;
②冬季放電超過 25%;
③夏季放電超過 50%;
④燈光暗淡 ;
⑤起動無力。補充充電分兩個階段進行。發熱的原因是極板上的活性物質嚴重脫落,并發生了“不可逆硫酸1鉛結晶”,內阻增大,發熱量增大。一階段以額定容量1/10的電流充電 ,到單格電壓為2.4V ,電解液開始放出氣泡為止 ,一般需10~11h。第二階段將電流減半直至充足為止 ,一般需 3~5h。如果電解液比重不合規定 ,應予以調整 ,其方法與初充電相同。
蓄電池會遇到的問題?
1、在對電池再充電前,能把電池儲存的電量耗盡嗎?
建議當電池的電量低于額定儲電能力的80﹪時,應對電池充電。
2、溫度因素怎樣影響電池的效能?
較高的溫度(高于華氏77度,即攝氏25度),電池的儲電能力增加,但會縮短電池壽命。較高的溫度也會同時增加自放電,較低的電池溫度(低于25攝氏度)會降低電池的儲電能力但同時延長電池壽命。在放電的線路中,必須串聯接入電流表,并聯上電壓表,以便及時觀測電壓值,不失時機地停止放電。較低的溫度也會降低自放電。因此,在攝氏25度左右使用電池,可獲得很好的電池效能和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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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電池年度維護注意事項
1、重復季度維護所有內容;
2、檢查所有電池間的連接點并確保連接緊固可靠;
3、隨意抽取幾只電池進行內阻測試,由于電池的內阻與其容量無線性關系,因此電池的內阻不能用來直接表示電池的準確容量,但電池內阻可作為電池'健康'狀態好壞的指示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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