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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0-12-31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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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糾紛通過判1決后,只要是判1決書下來了就應當履行義務,但是遇到那種不配合的人也只能申請強制執行了,如果對方再三不執行可能犯錯誤。
1、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的,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
3、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法院可以對其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如果發生的僅僅是車輛損壞、沒有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輕微、基本事實清楚,并且車輛能夠繼續駕駛的,當事人可以通過快速理賠方式處理事故。
1、快速理賠的處理流程
①車輛在城區范圍內的保險公司進行投保
②向交1警隊報案,由交1警確定事故責任承擔方。
③處理事故民1警將對事故雙方車主查驗駕駛1證、行駛1證,再讓雙方拿出手機拍下現場剮蹭狀況圖片。
④隨后民1警判斷事故責任主體,定責,告知前往快速理賠中心定損。
⑤事故車輛駛離現場。
⑥事故雙方可在24小時內前往快速理賠中心定損,事故責任方上報保險公司,辦理事故理賠。
⑦事故雙方車輛由保險公司理賠員拍照取證,確定車損情況,如果是保險公司合作的4s店,可直接將事故車輛開往修理,修理費用由保險公司直接轉賬給4s店;如果是采用自行修理的方式,則由責任方保險公司轉賬給無責任方本人賬戶。
2、如果被保險車輛是貸1款購買,當出險金額達到10000以上時,則需要貸1款公司的授權才可辦理快速理賠。

法律咨詢——父母可以代替子女申請撤銷婚姻嗎?
子女組建家庭后,如果子女在婚姻中并不幸福,或者說結婚就是被脅迫的結果,婚后更遭到家暴,那么父母能代替孩子向法院申請撤銷婚姻嗎?法律咨詢表示,父母是無法代替孩子向法院提出申請的,必須是婚姻當事人的一方。
1、法律案例:某女子林某所在的村子地處偏遠,疏于教化。臨近村子中有一惡輥王某平日欺男霸女,橫行鄉里,無人敢惹。王某自認識了林某后,就威脅林某與其結婚,否則令林某及其全家不得安寧。無奈之下,林某便與王某結婚。婚后,王某時常打罵林某,林某均隱忍不言。林某的母親見女兒的處境艱難,便向法院申請撤銷王某與林某的婚姻。林某的母親有權這樣做嗎?
2、律師解讀:林某的母親沒有全力這樣做.撤銷婚姻的請求權只能是由受到脅迫一方的婚姻當事人行使,其他任何人,包括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親屬都不能代為行使。對此,我國法律是有明確規定的。
3、相關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一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琺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琺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蕞高人民琺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